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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53W/202101-00028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石台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石台县司法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07
废止日期:
石台县司法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11:33 来源:石台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把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民生优先、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强基础、抓规范、重落实、优服务、促提升,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法治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1.召开中共石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根据职责分工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清单任务分解,县委依法治县办每月22日前对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办,对懈怠拖延、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2.积极为重大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制定《中共石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方案》《中共石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促进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职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一是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先后制定《石台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县政府、乡镇、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现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合法有效。2020年1-12月份,共审查重要文件73件、其中重大协议16件。二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2020年,对我县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排查,未发现我县有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营造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及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对我县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9月份,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及民法典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清理的重点是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县政府及县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对我县现行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122件进行了梳理,经梳理排查,未发现有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2020年以来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均按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主动接受备案审查监督,无被监督机构撤销或责令改正的情形。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制定了《石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法制审核数据库,在政府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全县各重点执法部门按要求公示执法信息;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促进执法规范化。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

3.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注重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实现复议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201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依法作出复议决定6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4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2件),调解结案2件,和解结案1件。2020年1月-12月,石台县人民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县政府决定受理的共7件,不予受理的1件。受理的7件行政复议案件已全部办结,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共1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共3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起,仲裁案件1起,已结案5起。

4.整合法律资源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筑牢维稳工作“第一道防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方面,要使调解成为首选,充分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20年1-12月,我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832起,调解成功183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协议履行1831件,协议履行率为99.9%。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07起,协议履行率为100%。我县没有发生一起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或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需求,稳步推进“七五”普法。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环保法专项宣传活动”、“法治扶贫乡村行”、“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送法进乡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违法建设以案释法宣传”为主题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200余次,编印手册5本,进村入户宣传2000余次。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40余场;组织群众参与“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土地复垦”等生态修复活动10余场;综合运用“宣调法援”等手段,成功调解结案老年人赡养纠纷45起;全县抽调村(居)法律顾问53人组建了“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讲团,选取县域“一黑、一恶、一伞、一乱”四个典型案例,撰写《以案释法》宣讲手册,依托农村扶贫夜校,在84个村(社区)、780个村民组开展了400余场“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编印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500余册、《石台县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指引手册》800册,出动司法宣传警车30余次进村入户宣传。三是强化“降槛扩面”,做实做优法援民生工程。2020年1-12月,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344件,其中,刑事案件101件,民事案件243件,行政案件0件。社会律师办案297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07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0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9件,接待各类法律咨询1353人次,来电341人次。疫情期间开展的“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活动,法援中心及各司法所共计走访企业127家,扶贫车间3间,为我县企业进行合同审查4份,提供法律意见17次,提供法律咨询157次,解决劳动争议4件,化解企业纠纷共9起。四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助力乡村振兴。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零犯罪校园”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1个、省级5个、市级22个、县级45个,覆盖面达到53%。全县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县53名法律顾问担任全县84村(居)法律顾问,并实现每村(居)1个法律顾问微信群。在全县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共选拔“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954人。五是规范服务管理,强化律师、公证工作。2020年1-12月,我县两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519件;律师参与值班接访工作人员17次,其中陪同领导接访4次,接待法律咨询19人次;律师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23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650份、调解纠纷3起、举办法治讲座4场、为社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44件、提供法律援助5件、走访群众5户,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5人次;担任法律顾问30家,其中担任县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7家、乡镇法律顾问7家、企业法律顾问14家、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家。县公证处受理各类公证案件265件,结案262件,参加政府重点项目征地、拆违拆迁工作10余次,参加县农业农村局举办的秋浦河增殖放流活动1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专业性人才。专业人员人才队伍需加强,法律专业人员占比不高,法考通过人数较少。

        (二)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较少。我县目前只有法治文化长廊,缺少法治广场、公园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到实处

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积极打造“温暖调解”品牌升级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创新升级传统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巩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坚持抓早抓小,定期、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适当提高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充分发挥村(居)、乡(镇)调委会作用,及时、依法、就地开展矛盾纠纷调解,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全覆盖,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利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全年制作至少1期节目。

(二)做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定期召开“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对下步工作开展进行调度;二是创新方式,典型引路,全面推进该项工作。

(三)分类施教,扎实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日常监管等工作。加大对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指导和督查。推进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积极与相关社会组织对接,确定购买服务项目,加强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积极与白湖监狱对接,充分发挥监狱挂职民警作用,多层次开展合作共建。

(四)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启动全县“八五”普法。召开全县“八五”普法启动会,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安排部署“八五”普法任务;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根据省、市文件,出台我县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春节、“3.15”、“12.4”等节点,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例庭审活动。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推动全县普法工作的开展。

(五)提高质量,实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再上新台阶

围绕办案率、结案率、经费使用率、补贴发放率四项工作指标,建立责任清单,推动各地按质按量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加强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工作、提高知晓率、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继续开展“温暖法援”品牌创建活动。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完成对送审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关。继续做好减证便民、行政执法卷宗评查、承诺告知等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和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七)强抓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要求,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扎实推进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在思想上为干部打一剂“预防针”和“强心针”。严格约束履职行为,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切实解决好新形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