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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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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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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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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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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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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达到时序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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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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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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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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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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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提升硒泉标准化生产企业2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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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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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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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党组书记、局长殷宝宁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到池州香檀别院硒产品有限公司、安徽氢硒康泉水业有限公司、安徽硒泰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走访调研。
2.石台硒泉团体标准已于6月21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现正在对评审会上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最后修改,择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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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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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强化检验检测,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确保消费者用得放心。
2.引导企业申报知识产权,注重商标品牌建设,通过品牌引领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3.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法制意识,树立企业守法健康发展的良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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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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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并宣传 “石台硒品”公共品牌,开发富硒功能食品6种,实现富硒功能食品产业综合产值11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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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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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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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励企业使用“石台硒泉”品牌,扩大“石台硒泉”公共品牌影响力。
2.引导鼓励6家企业建立品牌,已注册商标33个,正在申请12个。
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补正了“石台硒茶 绿茶”知名度材料,完善了“石台硒茶 绿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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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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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鼓励企业使用“石台硒品”公共品牌。
2.引导鼓励企业建立品牌,积极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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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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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减税降费政策,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实施“四送一服”“双随机、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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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四送一服”办、县税务局、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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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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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了《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第二批)》,增加了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等22个政务服务事项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在办理这些政务服务事项时,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登记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
2.持续优化企业开办退出环境。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托皖事通办平台,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日办结。同时全面推行歇业备案制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到20天,加快无效低效市场主体退出,向市场供给更多企业名称、住所等资源。试点“企业注销+行政许可注销”联动办理,率先开展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步注销登记,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一事跑一次,一屏办多事”。
3.积极推进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先后牵头召开营商环境企业开办注销指标调度会和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调度会,对标各项指标评估内容标准,全面梳理任务推进存在的短板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切实提升各项指标完成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4.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加强网办引导指导,今年上半年以来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占比92.56%。
5.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窗口规范化建设,统一规范标准、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6.完成各成员单位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查计划的制定。
7.已按部门联查计划由牵头单位按检查确定的时间有序制定双随机“一业一查”联查方案并落实联合检查,至目前为止已开展17个联合检查任务,其中8个任务已检查结束,检查结果已公示,其余任务正在检查中。
8.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继续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做好抽查工作和部门联查,并做好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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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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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网上办”“掌上办”,落实“办好一件事”“周末预约办”“7×24小时随时办”等改革措施,促进注册登记窗口服务提速增效。
2.继续强化注册许可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与服务效能,推动行政审批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3.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
4.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继续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联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做好抽查工作和部门联查,并做好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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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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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抓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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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交通运输局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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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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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911家。
2.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春季学校食堂、“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967家次,排查安全隐患250个,开展两会、“高中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6次。
3.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排查检查工作,共排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71户次,排查涉疫食品27批次,均未查见。
4.按计划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234批次。
5.开展药品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89家次。
6.开展了2022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药品经营和使用等专项检查,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00余家次。
7.开展了疫苗(新冠)疫苗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疫苗预防接种单位12家次。
8.开展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了3家次。
9.开展各类不合格化妆品排查6次,排查单位100余家次。
10.督查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七大类”药品实名登记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共上报购药人员信息19665人次。
11.开展药品监督抽验10批次,截至目前,已检验药品9批次,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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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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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抓好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2.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3.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加强药品科普宣传,全面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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