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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64C/202208-00014 组配分类: 保障政策
发布机构: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名称: 石台县快乐健身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16
废止日期:
石台县快乐健身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16 16:05 来源: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台县快乐健身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基本完成全居住小区和行政村现有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提升,以及配建健身设施小区的配建工作,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
        2025年,新建全民健身步道20公里,实现城市功能、体育元素、文化旅游等公共空间连点成线、互联互通,基本形成城乡有统筹、健身有地方、运动有技能、活动有氛围的全民健身新格局。
          二、工作措施
       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1.落实标准。根据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健身设施配建菜单,真正将群众喜欢的健身设施配到群众身边,提高健身设施使用效益,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2.加快建设。对已建小区,坚持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对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维保。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乡镇(社区)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

1.规划引领。根据安徽省制定的健身步道建设内容和标准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县域国土空间规划。

2.形成网络。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串起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连点成线,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三)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
         1.盘活可用资源。利用县城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一处一策,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并与城市园林绿化有机衔接、嵌入配套。
         2.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
         1.强化健身培训。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足球、八段锦、太极拳、类冰雪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600人次。
         2.丰富赛事活动。打造全民健身特色品牌,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周末和晚上健身。常态化举办各类赛事活动,办好县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和省、市、县级联赛,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4000人次。
         3.加强宣传推广。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全民健身,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三、政策支持
      (一)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体育强省专项资金,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加强场地供给。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租期不超过20年。
      三)制定优惠政策。制定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落实措施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根据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出台贯彻《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措施。市制定配建“菜”、制定落实清单。

1.及时出台贯彻省居住宅区健身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的措施。

2.根据小区人口数量年龄和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健身设施配建“菜单”。

3.制定落实清单。

2022年9月底

县教体局、县住建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仁里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对已建小区,按照“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原则,全面维修、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

1.全面梳理未建、已建小区体育设施配建情况。

2.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维护改造更换和配建计划方案》。

3.根据方案做好2022、2023年健身设施配建工作。

2022年6月底前报计划方案,2023年基本实现全覆盖,2025年实现全覆盖。

县住建局牵头,教体局、仁里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对新建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建立严格审查机制,加强新建小区配建全民健身设施验收。

持续推进

住建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1.全面排查农村健身设施现状,制定改造方案。

2.将行政村健身设施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持续推进

教体局牵头,各乡镇、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乡镇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1.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

2.落实乡镇对健身设施日常维护、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安全使用。

3.鼓励投保第三方责任险、意外伤害险。

持续推进

各乡镇落实负责。

6

落实《安徽省健身步道建设内容和标准》

制定全县健身步道建设计划方案,8月报市教体局。

 

持续推进

住建局牵头,自规局、文旅局、交通局、水务局、教体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将城市健身步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修订国土空间规划,将城市健身步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推进城市健身步道建设。

2022年底

自规局牵头,教体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串起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大型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连点成线,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 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由住建部门提出)对全县绿道、登山道、骑行道、健走道等步道建设进行摸底整合,完成建设任务。

2025年底,建成20

公里

县住建局牵头,教体局、自规局、林业局、文旅局、交通局、税务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一处一策, 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并与城市园林绿化有机衔接、配套嵌入。

由住建部门提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

2025年底

县住建局牵头,自规局、行政执法局、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1.摸清全县中小学体育设施布局情况,对有条件进行改造的学校分批列入改造、开放计划,确保稳妥推进。

2.出台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办法,明确各方职责。

3.推动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持续推进

县教体局负责。

11

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 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游泳、足球、八段锦、太极拳、类冰雪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600人次。

1.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年度考核评比办法》,以奖代补的方式,培育各单项协会等提升自身能力建设。

2.以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支持体育社会组织承接赛事活动组织和健身项目培训。

 

持续推进

县教体局牵头,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打造全民健身特色品牌,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周末和晩上健身。常态化举办各类赛事活动,办好县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省、市、县、三级联赛,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4000人次。

1.持续县全民健身运动会系列赛事品牌,提升县域知名度和美誉度。

2.每年开展县国家体育锻炼达标赛活动。

3.以县全民健身运动会为牵引,建立完备的市、县、乡镇(社区)三级联赛体系,带动社区运动会和职工运动会开展,以赛促练,提升群众参与率。

 

持续推进

县教体局牵头负责,县总工会、各乡镇、各体育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结合我县体育特色,对县全民体育发展及活动进行宣传。

持续推进

县委宣传部牵头,教体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体育强省专项资金支持。

督促指导我县加强体育类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持续推进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中央预算内资金,教体局牵头负责体育强省资金,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

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适当用于“快乐健身行动”任务。

持续推进

县财政局牵头,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各地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科学制定体育方面资金需求,快乐健身行动资金不足部分由县一般公共财政安排。

持续推进

县教体局牵头,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县(区)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租期不超过20年。

1.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

2.出台社会力量建设健身设施土地租赁政策。

持续推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体局牵头,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结合实际,出台贯彻省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的措施,在税收、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

1.及时出台贯彻省社会力量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的措施。

2.及时多渠道宣传利好政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更多社会力量投资体育。

 

持续推进

县教体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

1.制定开放补偿办法实施细则。

2.纳入县政府年度预算,并及时下拨学校。

2022年12月

教体局牵头,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