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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通知|石台县图书馆延时开放及自修室预约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日期: 2022-07-01
废止日期: 2027-07-01
通知|石台县图书馆延时开放及自修室预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1 16:35 来源: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丰富广大青少年暑期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广大市民及读者的需求,石台县图书馆决定暑期延时开放,现公告如下:

一、延时开放时间:

    2022年7月1日——8月31日, 每天下午在正常下班后延时开放3个小时(17:30— 20:30)

二、延时开放场所:

    五楼自修室

三、温馨提示:

    1、延时开放期间,由于开放场所仅为五楼自修室,图书馆将于每天17:30关闭其他阅览室,请各位读者不要在图书馆其他区域停留。

    2、延时开放期间,请广大读者遵守图书馆相关制度,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敬请广大市民及读者对图书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总服务台电话:0566-6027740

图书馆自修室座位预约及管理办法

    2022年暑假,石台县图书馆五楼自修室对全县读者开放,其他功能室无需预约,夜间仅开放自修室。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图书馆将采用手机微信公众号“石台县图书馆”进行自修室座位预约管理,现将使用管理办法做如下说明:

一、“石台县图书馆”预约使用流程

第一步:打开微信搜索“石台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点击场馆预约。

        

第二步:选择预约日期及场次,填写个人信息。

          

第三步:预约成功后在五楼自修室志愿服务台领取号码牌,凭号入座。

第四步:离馆时请将号码牌归还至五楼志愿服务台。

二、座位使用管理办法

1.图书馆将组织人员及时对“可预约”座位上的物品进行清理。

2.具有座位使用权的读者暂时离开时(仅限30分钟),其他人可以自由使用该座位,当其返回座位时,请礼貌归还座位。

3.自修室为公共场所,请读者们保管好个人物品,如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自行负责。

4.为维护自修室秩序,图书馆管理员将不定期对自修室进行检查。

特别提醒:

1.本馆为无烟场馆,馆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请注意仪表着装,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3.请将随身携带物品存放于存包处,文具用品除外,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4.举止文明,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请将通讯设备设置于静音状态。

希望各位读者都能在图书馆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闲暇时间去充实自己的生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