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水利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21Y/202203-0005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石台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石台县水利局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石台县水利局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10:47 来源:石台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属各股室、各乡镇水利站:

现将《石台县水利局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


石台县水利局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省水利厅《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继续推动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与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将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按照5年过渡期的要求,做好与实施石台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衔接。工作重点从饮水安全向供水保障转变,从集中力量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向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转变,做到工作体系、政策举措﹑监督机制等保持稳定。到2025年,水利扶贫成果得到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全面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升,农村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农村水利现代化取得新进展。到2035年,农村水利基础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水利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
(三)主要原则。一是坚持平稳有序衔接。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平稳有序过渡。二是坚持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支撑保障能力,把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人才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强化行业监管为手段,以狠抓基础工作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突破瓶颈制约,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三是坚持改革创新驱动。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投入问题,加大水利投入,不断巩固财政投入主体地位,继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协调加大金融支持水利工作力度,持续拓宽水利资金来源渠道。
二、巩固拓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果
(一)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推进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县级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立健全水费收缴和财政补助机制。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动态监测和响应机制,防止出现整村连片停水断水问题,确保农村供水问题动态清零。进一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重点推进单村水厂并入规模水厂,加快推进石台县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
(二)全面实施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排涝能力建设;加强水库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加快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落实水旱灾害防御措施;继续加强水旱灾害监测预警预报。
(三)大力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大力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改善农村水系面貌和人居环境。
三、不断提升水利管理服务能力
(一)加强水利项目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公益性水利项目的资产登记和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水利项目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村级水利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水利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县水利部门要强化监管。
(二)加强农村河湖管护与水资源管理。持续推动河长制工作,加快推进“碍洪排查”、“清河”、“河道采砂”等集中整治行动步伐,切实整改社会突出问题,改善河流水域岸线面貌,健全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着力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管理有序的河流环境;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原则,持续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快取水户规范化“一户一档”建档工作,完善监管预警机制,落实区域用水计划管理要求,不断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创建成果。
(三)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程运行管理体系,提高管理单位和用水户协同治水管水的积极性。完善农民用水合作社、抗旱服务队等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水利工程管护、水费收取、水事纠纷调解等工作。
(四)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支持在小型水利、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和管护时采取以工代赈方式,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确保吸纳更多农村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再就业,提高生产生活水平。
(五)加强水利人才技术支持。按照要求,积极选派帮扶干部到村任职,做好水利人才培训和帮扶工作,继续实施水利“三支一扶”等基层水利人才的引进,加强先进适用水利科技成果应用,助力农村水利建设。
四、做好重点领域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工作
(一)提供乡村振兴水利支撑。从水利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对我县深度贫困村水利支持力度,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增强支撑保障能力,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二)抓好定点帮扶工作。持续做好定点帮扶林茶村工作,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继续选派挂职干部,加大水利支持力度。按要求选派帮扶干部驻村,深入谋划、扎实推进林茶村乡村振兴帮扶工作,进一步做好干部联系帮户工作,安排好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帮扶责任人,按照要求,做好选派干部、定点帮扶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研究重大问题,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承担具体工作。
(二)做好规划衔接。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水利目标和具体任务,纳入相关规划或方案。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资金和项目落地。
(三)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中央和省、市更多的水利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落地石台,支持水利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结合产业发展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全县水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
(四)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作用,努力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加强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