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 08:39
来源:大演乡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城防指,县防指成员单位:
现将省、市防指办《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和《防台风会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对照通知要求,务必高度警惕,落实预警“叫应”,强化临灾清场,统筹蓄水保水,严防旱涝急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皖防指办《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防台风会商意见》
2、池防指办《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
石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