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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53W/202204-0003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石台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印发《石台县改进涉企法治服务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3-31 发布日期: 2022-04-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石台县改进涉企法治服务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6 17:20 来源:石台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司〔2022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池州市改进涉企法治服务保障行动方案》池司通〔2022〕8号的方案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县科技经信局、县司法局制定《石台县改进涉企法治服务保障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施认真组织实施。

 

 

石台县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局          石台县司法局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


石台县改进涉企法治服务保障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紧扣影响和制约市场和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着力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市场支撑、专门机构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涉企法治服务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以更高质量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创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平等保护,打造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

1.实现涉企重大政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在审查涉企重大行政决策时,重点审查起草部门在起草过程中是否充分征求相关企业意见,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内容。(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开展石台县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兑现公共政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履约守诺工作制度,将公共政策兑现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 年 12月底前)

(二)聚焦严格规范,打造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

3.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方式,在重点执法领域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税务局等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 7 月底前,持续推进)

4.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在全县开展“一业一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探索制定行业统一检查单、统一检查对象名录库和统一综合监管合规手册,规范检查内容和方式,减少随意检查。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实现“综合查一次”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 年 11 月底前)

5.全面落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对辖区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类,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 类)、信用风险一般(B 类)、信用风险较高(C 类)、信用风险高(D 类)四类。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根据企业的信用风险类别,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和力量,对风险较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实现严管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 年 11 月底前)。

6.实施亩均效益评价分类监管。坚持以省指导、市主导、县(市、区)为主体实施亩均效益评价规定,建立全县统一的工业高质量发展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体系,确定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评价结果分类。(责任单位:县经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健全容错纠错及信用修复机制。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提高信用修复效率。(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持续推进“繁简分流”机制建设,完善小额速裁、简案速裁、独任审理机制,打通简易案件审理“快车道”。充分利用“分调裁审”“诉调对接”等渠道,统筹安排审判资源,做好诉源治理、均衡结案。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会、仲裁机构等,综合运用调解、协调方式妥善处理金融、商业等各类纠纷,提高替代性纠纷解决指数。建立和实行“快执”制度,坚持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原则,实行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全面推进网上办案,制定出台《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执行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责任单位:县法院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加强企业家权益保护。依法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严格区分民营企业家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民营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合法权益。明确和统一裁判标准,准确界定产权关系,重点解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严禁超标的查封、乱 封,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责任单位:县法院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聚焦便民惠企,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10.建立健全涉企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企人员欠薪、工伤等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人民法院执行程序。积极引导县公证处参与人民法院执行程序,在“法拍房”方面开展保全证据等公证事项,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快速高效审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加快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速度,缩短涉企行政复议办理时限,一般涉企案件 30 天审理完毕,依法及时解决涉企行政争议。(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完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听证审理、现场勘查力度,实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力争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 完善涉企涉商多元化解机制。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商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全面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机制。充分发挥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开展精准服务。同时,继续深化“法律服务进万企”工作机制,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团成员广泛深入参与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广泛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开展全县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通过结对走访、政策宣讲、法治体检等形式,扩大精准化法律服务,帮助民营企业防范风险,化解经营危机,规范企业治理。(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聚焦崇尚法治,打造依法护企的舆论环境。

17.开展“一月一会,以案释法”活动。在司法、执法单位推选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评选年度优秀典型案例,通过演绎、动漫等形式表现,通过各类媒体传播,激发企业学法用法热情。(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 深化涉企普法宣讲活动。开展全宪法微宣讲进企业、法律咨询、以案释法进企业,对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细化具体措施,按时保质推动各项目落实落地、见行见效。请各牵头责任单位于 2022 年4月11日星期一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名单报送至县司法局。

(二)抓好督查落实。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限抓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根据要求,县有关责任部门应于每月底前向县司法局报送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由县司法局梳理汇总后报县营商办。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善于发现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培树先进典型,在全县营造浓厚法治化营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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