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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负责人解读】《2022年石台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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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2022年石台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1 10:09 来源:石台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及依据

法律援助是我县2022年20项民生工程项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13号)和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池办秘〔2016〕126号),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石办秘〔2018〕59号)的规定为进一步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实施好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出台此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施办法》的出台明确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与服务质量要求等实施内容与相关保障措施,推进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便捷化、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起草过程

经县司法局与县财政局对实施办法内容进行逐条认真研究,针对具体条款,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和修改,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县司法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

四、目标任务

11月底前,县法律援助机构完成办案290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质量与服务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五、创新举措及保障措施

(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将脱贫户、城乡低保、困难残疾人、计生特困家庭等群体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

(二)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在组织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规范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审查、质量回访和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对会见当事人笔录、阅卷笔录、证据分析材料、代理词或辩护词、结案报告表等文书格式和要素内容作了统一要求,保证法律援助行为的规范性。

(三)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回访制度、满意度评价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通过电话和走访的形式进行结案后回访;对来访寻求法律服务的当事人通过统一格式的满意度评价表进行服务满意度评价。

(四)组织案件评审小组,严格评审结案案件质量。根据司法部《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安徽省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七个规范性文件等精神要求及市局印发的《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手册》严格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对不合格的案件予以退还,对合格的案卷分等级评定。

(五)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机关的联系,征求他们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律师办案的看法;同时,不断加强与律所的协作联系,以最大限度发挥监管和督促作用。

此外从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健全质量监管机制、健全资金管理机制、健全考核验收机制、健全宣传引导机制等方面规范完善保障措施。

六、下一步工作

(一)围绕民生实事任务目标,依照时序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以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社会特困弱势群众法律援助为重点,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为群众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二)规范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案件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案件补贴标准对每月已结案件及时进行个案质量评估,及时发放办案补贴,没有超额、超期发放现象确保经费支出准确清晰、报表与系统数据一致;

(三)加强办案质量监管,对长时间未结案归档的案件及时跟进,发现问题及时与承办律师沟通;

(四)持续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做好信息、案例上报工作,切实担当起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责任,使我县困难群众及时获得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加强中心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