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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小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小河镇抗旱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09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小河镇抗旱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9 11:49 来源:小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镇干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干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石台县抗旱工作预案》,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小河镇抗旱应急工作预案》,现将《预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石台县小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小河镇抗旱应急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干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干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抗旱预案》《池州市抗旱工作预案》和《石台县抗旱工作预案》等,结合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2、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全镇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情况

小河镇位于石台县西北部,东与矶滩乡接壤,南与丁香镇毗连,西与东至县洋湖镇镇为邻,北为贵池区牌楼镇共界。地理坐标北纬30°12-30°19′,东经117°15-117°32′,总面积 134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38万亩,园地面积1.05万亩,林地面积13.8万亩。

全镇辖13个行政村,184个村民组,农户5530户,总人口2.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95万人。

境内主要河流有黄湓河、大漳河、石岭河、安元河,总控制流域面积108.6平方公里,干流总长44.8公里。这些河流是沿河两岸农田及居民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黄湓河是小河镇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21全年生产总值(GDP2.1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500万元,增长10.8%;第二产业增加值1.21亿元,增长15.6%;第三产业增加值5200万元,增长12.9%。人均生产总值达10400元。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全镇共有小型水库15座,其中小(一)型水库2座,总库容432.5万方,小(二)型水库13,总库容262万方;现有当家山塘147口,其中万方以上山塘46口,总库容101.8万方;堤防护岸124公里,农田灌溉渠道50.8公里,有效灌溉面积21240

三、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组织和指挥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下设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办),设在镇水利办

四、预防和预警

   (一)气象信息

镇防指根据县气象部门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干旱灾害时,提早预警,通知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二)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全镇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指将及时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全镇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并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及时加报。

   (三)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及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通过预警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在本区域内向社会发布旱情信息。

五、应急响应

镇防指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Ⅰ级应急响应

1、发生特大干旱,为级响应

2级响应行动

强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到受旱村组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农村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镇防指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定期召开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会议,组织会商,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重点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镇防指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灾地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防汛抗旱应急服务队按防指命令执行紧急抗旱任务,并动员全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流动机械及送水设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服务,并重点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

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密切关注县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形势

村和镇直有关单位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并向政府报告。受灾地区迅速启动相关抗旱预案,运用各项特殊的应急抗旱措施,包括应急水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单位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密切关注县气象部门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受旱村组应加大限制力度,相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如限制直至暂停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工业用水;限制直至暂停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者减少农业供水量;限制直至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其他限制措施。

(二)II级应急响应

1、发生严重干旱,为级响应

2II级响应行动

镇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视情宣布部分村组进入紧急抗旱期;不定期召开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会议,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强化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镇政府和县防指;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提请政府将抗旱作为全重点工作,加大对受旱村组资金和抗灾用电的支持。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

受旱村组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并报防指备案,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抗旱,相采取应急抗旱措施,密切关注县气象部门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生饮用水困难的村组应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有关单位送水。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增加并落实抗旱用电指标、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

出现水源紧缺的村组,启用应急水源工程,经政府批准,可采取限制高耗水低效企业和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等措施。

(三)级应急响应

1、发生中度干旱,为级响应

2级响应行动

镇防指及时掌握旱情发展情况,适时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适时向受旱村组派出抗旱指导组,并向政府、防指报告旱情;提请政府向受旱地区给予资金和抗灾用电支持。受旱村组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会商,布置抗旱工作,及时分析预测水量和供水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加大抗旱投入;定期向防指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四)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发生轻度干旱;

2)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2级响应行动

防指办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和发展趋势,适时发布旱情预警预报,强化蓄水保水和水源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抗旱服务。

(五)信息报送和处理

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六、应急结束

1、当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镇防指可视旱情,宣布结束紧急抗旱期。

2、依照有关紧急抗旱期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特大干旱:农作物大面积枯死,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面临严重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80%以上。

2、严重干旱: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禾苗枯萎或死苗,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严重影响,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1%-80%

3、中度干旱:稻田缺水,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局部已影响产量,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1%-50%

4、轻度干旱: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下。

(二)预案管理与修改更新由防办负责。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