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初步成果的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度地价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18号)工作要求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规定,2021年12月17日上午9点30分,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局二楼会议室对该初步成果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由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名工作人员担任,分别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参会人员为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部分县直单位代表、群众代表。
会议由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查显台主持,首先介绍了开展该项工作的目的及编制情况,再由第三方机构对该初步成果进行成果汇报,参会代表就该初步成果逐一进行质询、提问,第三方机构针对参会代表的质询和提问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且记录了各位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
下一步,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督促第三方机构按各位参会代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逐一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初步成果再次反馈给各乡镇人民政府,然后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反馈意见再将该初步成果上报给县政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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