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法发〔2021〕5号)和《中共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县司法局对200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320余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本次清理,决定保留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05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09件,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6件。清理结果已在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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