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33.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57.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975.8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计划与上年保持一致。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57.38万元,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财政厅要求,严格控制压减公务接待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975.88万元,其中购置经费318万元,主要由于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纪委执法执勤车及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7.88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2019年县直“三公”经费公开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1933.2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957.3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75.8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63.28
公务用车购置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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