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助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补助标准:县政府每年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额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3、补助程序
(1)各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作全县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根据补贴政策要求和确权到户面积情况,做好补贴面积到户情况登 记与审核。
(2)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兑付给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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