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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石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说明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11
废止日期:
关于《石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说明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11 16:30 来源: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重污染天气概念

重污染天气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气象条件和二次转化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大气污染物排放是主因和内因。包括我省在内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能源和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不合理,钢铁、焦炭、玻璃、原料药等产量均占全国40%以上,单位国土面积煤炭消费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大宗物料80%依靠柴油货车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大。虽然近年来我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提升,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但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仍处于高位,空气质量处于气象影响性阶段,受气象条件影响十分明显。由于大气混合层高度差异、风速湿度的不同,空气中PM2.5浓度差异很大。通常情况下,大气混合层的高度为2000米左右,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混合层高度一般低于500米,并叠加低风速、高湿度、逆温等不利因素,在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当的情况下,PM2.5浓度可升高5倍,由平常的30多微克/立方米上升150微克/立方米以上。二次转化是污染累积过程中颗粒物爆发式增长的动力和催化剂,二次转化加剧会导致PM2.5进一步升高。所以气象条件好的情况下,人们感到的是优良天气,但气象条件差(静稳天气)的情况下,我们感到的是雾霾天气。因此,只有大幅减少人为大气污染物排放,才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影响和危害。

(二)编制应急预案原因

重污染天气应急是保护人体健康的需要。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首要污染物一般为细颗粒物(PM2.5),其浓度达到150微克/立方米以上,不仅对人们正常生活造成不便,有害物质富集在细颗粒物(PM2.5)上,还可以通过呼吸道进入机体,颗粒物沉积在肺泡,被肺泡吸收经血液输送到全身,容易导致急性中毒、心血管疾病、肺心病等,颗粒物还可引起机体免疫功能下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在2019年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空气质量改善报告(2013-2018年)》首次披露,空气污染与健康的存在关联,局地PM2.5浓度下降13%,呼吸系统疾病病例减少25%。因此,重污染天气应急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从而降低空气重污染程度和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

重污染天气应急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有明确规定,其中规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信息,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适时发出预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必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占全年天数的4.9%,但对PM2.5年均浓度的贡献率达到16.1%。根据国家气候中心监测,今年秋冬季北方风速小,气温偏高,冷空气活动少,强度偏弱,将面临雾霾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等风险。面对区域扩散条件转差,即将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过程的情况下,只有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严格采取并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才能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期间污染物排放量,才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三)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相关政策

①2013年12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号);

②2015年1月31日,《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③2018年9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④2019年11月13日,生态环境部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⑤2019年12月2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

⑥2020年4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⑦2020年10月3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⑧2021年6月29日,池州市大气办印发《池州市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1年12月6日,安徽省大气办印发《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皖大气办〔2021〕7号)。

(四)应急预案主要内容、起草过程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总共分7章。主要内容是要求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对处置相关重大应急事项进行决策,发布、解除县级预警,督导各乡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工作。组长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主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预案》根据大气重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3级预警(黄色、橙色、红色),全县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大于200时,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立即会商,结合气象数据,预测污染持续时间和强度,当辖区内大气中重污染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由县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发布预警,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响应。县级预警解除时,同时终止县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