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2〕426号)文件精神,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法依规遴选确定培育机构,并与培育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一、培育对象
1、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主要面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以及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以及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培训时长128学时(其中,线上培训24学时),计划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100人。
2、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主要面向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等,提高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水平。培训时长48学时(其中,线上培训8学时),计划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学员200人。
二、培育机构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承担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
(三)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培训目标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五)培育机构确立后,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三、申报要求
各培育机构申报项目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书、法人资格、培训资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培育机构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培训教师简介等。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办公室。
监督电话:0566-6020802 联系电话:0566-60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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