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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9XU/202208-00071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石台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石台县2022-2025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的意见反馈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23
废止日期:
《石台县2022-2025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的意见反馈表
发布时间:2022-08-23 09:53 来源:石台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反馈意见单位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不采纳理由

1

矶滩乡人民政府

按常住人口补助的经费的修改为按户籍人口进行补助

采纳

 

2

仙寓镇人民政府

 

 

3

大演乡人民政府

 

 

4

小河镇人民政府

 

 

5

仁里镇人民政府

 

 

6

丁香镇人民政府

 

 

7

横渡镇人民政府

 

 

8

七都镇人民政府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我镇村组多、区域面积广,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大,建议:按偏远乡镇和一般乡镇两类核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2、人民武装工作经费。因每年征兵人数和民兵训练人数各乡镇都不一样,建议:按乡镇辖区内户籍人口数核定。

3、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因各乡镇脱贫人口数、行政村数量规模不一样,从而乡村振兴工作费用需求不等,建议:县总资金规模不变,按乡镇行政村数量为基础核定。

4、区域补助经费。七井乡2007年撤乡并镇,脱贫攻坚时期在上级大力关系和支持下七井的特色产业发展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品牌,群众收入大幅增收,七井分中心的服务发挥重要作用,工作补助经费一直为15万元未调整,建议:按城区社区管理经费标准提高七井分中心补助经费。

5、近年雪灾和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增多,应急抢险发生费用,预算无法支出,建议:按照乡镇辖区内户籍人口数核定增加乡镇应急管理经费。

采纳第2、4、5条建议,第1条和第3条建议不予采纳

1条建议不予采纳理由:本方案指出按县政府规定执行,而未制定具体数额标准。

3条不予采纳理由:各村村情不同,乡村振兴事务也存在较大差异,不能简单以村级数量为基础核定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