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履约保证金部分修改为:
(1)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中标金额5%; (2)交纳时间:中标人(如联合体中标,履约保证金联合体牵头单位交纳)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三日内应办理好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手续;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凭证。 (3)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网银在线支付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 ①采取网银在线支付的,按照以下要求缴纳。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营业部) 收款单位: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20010050267666600000019 退付程序:按照《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退还,须向交易服务中心同时提供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和验收材料,方可办理退还。 ②采取银行保函形式的,须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是针对本项目的保函,且须将保函原件提交给交易服务中心。 b.履约保函须是“见索即付”形式的,即受益人(发包人)可以在不须持有承包人承担责任的生效裁判文书、承包人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的裁定书等情况,即可凭书面赔偿要求和此保函向担保人要求兑付,担保人须在最长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即兑付。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保函或保函内容不能被接受的,发包人和交易服务中心拒绝接受。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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