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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7XF/202201-00047 组配分类: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发布机构: 大演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公益性岗位认定、补贴发放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1-03
废止日期:
公益性岗位认定、补贴发放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01-03 16:55 来源:大演乡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

第四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应将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作为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就业救助的重要措施,作为守住就业底线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稳步实施。

第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的规划、开发和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相关补助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监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公益性岗位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二、承办机构

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

四、服务条件

用人单位向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并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五、申请材料

申请公益性岗位认定时用人单位需提供《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用人单位提供《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明细账单、社保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携带规定材料向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申请;

2、受理: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初审无误后上报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财政局审批;

3、发放:经县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提供的银行账号。

七、服务时限

每季度或半年一次申请补贴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66-602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