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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丁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丁香镇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保障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03
废止日期:
丁香镇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3-01-03 20:38 来源:丁香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A类638调整为708元,B类400元调整为444元,C类220元调整为245元,特困727调整为791元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三)身份证、户口本。

五、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系统核查-入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评分、审批-公示。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七、办理地点:丁香镇为民服务大厅。

八、联系方式:0566-6542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