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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532E/202211-00038 组配分类: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发布机构: 七都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06
废止日期: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06 23:31 来源:七都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一、事项名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二、事项简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按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如有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形,在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三、办理材料:参保缴费凭证、转移接续申请、转移接续联系函

四、办理方式:(一)申请人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承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二)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办理或不予以办理的决定;(三)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无结果

七、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大道政务中心二楼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咨询方式
:0566-6027057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66-6027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