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二、事项简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按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如有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形,在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三、办理材料:参保缴费凭证、转移接续申请、转移接续联系函
四、办理方式:(一)申请人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承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二)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办理或不予以办理的决定;(三)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无结果
七、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大道政务中心二楼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0566-6027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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