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二、政策对象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离退休不足5年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持证退捕渔民。
三、补贴标准
社保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保之和予以补助。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其中个人岗位补贴按照每月不超过最低工资50%发放;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
四、申请条件
用工单位需为就业困难人员全额缴纳社会保险
五、申请材料
《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
六、办理流程
由用人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认定---安置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上岗---按季单位通过阳光就业网申报补贴---个人补贴直接发放个人银行卡,单位补贴发放单位对公账户。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办理地点
池州市石台县金钱山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九、咨询电话
0566-6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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