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参加实习见习实践锻炼,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征集就业见习岗位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征集范围及申报条件
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申报就业见习岗位。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4.能够按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见习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向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提交《石台县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见附件)进行初审,由乡镇劳动保障所汇总后报县人社局审批。
三、就业见习政策解读
1.见习对象:应为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
2.见习期限:3至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3.补贴政策: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助)。县人社局分别按照人均100元、2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见习单位指导费补助。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
四、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用人单位可联系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咨询。
仁里镇劳动保障所 程慧敏 0566-3295536
七都镇劳动保障所 吴江慧 15357787615
小河镇劳动保障所 汪 瑾 0566-6511031
丁香镇劳动保障所 胡亚杏 18956625159
横渡镇劳动保障所 蒋 维 0566-6411962
仙寓镇劳动保障所 储 佩 13385666190
大演乡劳动保障所 纪群芳 0566-6651758
矶滩乡劳动保障所 田 婷 0566-6451545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李军 0566-2595332
附件:石台县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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