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及“双减”、教学评价等相关政策,实施中小学教师发展协同提质计划,发挥县内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立足课堂,搭建片区研训一体化平台,加快推进全县各学段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二、工作要求
根据就近安排、分片开展原则和学科类别,确定10个研训一体化共同体、25个研训一体化学科及若干个市县级名校长名师引领平台。
每个研训共同体设牵头学校(园)1所,成员学校(园)2至3所(见附件1),成员学校(园)根据实际需求在年初提交研训一体化工作建议,由牵头学校(园)根据成员学校(园)的需求建议,制定研训一体化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研训学科由该学科教研员担任牵头负责人,组织开展全县研训活动(见附件2)。市县级名校长和名师引领平台充分发挥名校长、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校园长和教师共同成长。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加强专业知识理论学习。
每学年每个共同体组织教师集中开展培训活动至少1次,培训覆盖率要达到在岗教师的85%以上。
(二)做好教学常规交流,构建良好的教研生态。
1.开展校际交流。共同体牵头学校(园)每学年组织开展校际交流活动至少2次,邀请我县学科培训教师上示范课、开展讲座等(学科培训教师名单见附件3);有资源的学校可对接省内或长三角名校开展跟岗研修、项目化学习等教研活动,拓展教师视野,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
2.加强集体备课。共同体牵头学校(园)每学年组织开展校际集体备课交流活动2次,指导督促成员学校(园)制订好集体备课计划,并组织实施。
3.开展常态调研。共同体牵头学校(园)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到成员学校(园)开展常态调研,重点调研备课、上课、作业设计及批改、课外辅导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并提出改进建议。牵头学校(园)教导主任、教研组长或骨干教师每学年深入成员学校听课不得少于4节;开展活动期间本学科教师必须全员参与。
(三)做好学科研训,实施教师协同提质。
学科教研员每学年组织开展研训活动至少1次,并在活动结束后上报研训一体化工作绩效评估材料纸质版给师训股,以便年终评估(材料清单见附件5)。
(四)发挥名校长和名师引领,助推校长教师共同成长。
市级名校长、名师工作室每学年至少在全县开展研训活动1次;县级名师工作室按《石台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研训活动。
三、保障措施
本方案由师训股牵头负责实施,教研室、教育督导室、教育股、组织人事股、规财股协同推进,确保实施有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教体工委分管教师培训工作的同志牵头,督学负责督导各研训一体化共同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每项活动方案的制定,指导员负责指导按计划实施每项研训活动。
(二)加强经费保障。县教体局在教育培训经费中专项安排工作经费,年初列入预算并划拨到牵头学校(园),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三)加强督导评估。安排的督学每学年参加研训一体化共同体有关活动不少于2次,并参加研训一体化工作评估组,对研训一体化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四、结果运用
研训一体化工作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经费核定、教育教学评估的依据之一。在研训一体化过程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校长、教师作为县级名校长、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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