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3134/202210-00021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石台县林业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11 | |
废止日期: |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紧盯绿色发展理念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有序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林业指标全面完成
1、造林绿化任务全面完成。完成人工造林0.6万亩,其中国土绿化项目0.55万亩,大别山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0.05万亩;完成封山育林4.2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1.4万亩;完成森林抚育2.6万亩,各项任务完成率均达100%。完成“四旁四边”人工造林505亩,完成景区周边退化林修复1265亩。
2、林业“两防”目标有效控制。全县森林火灾“零”发生,完成森林防火“一控三确保”工作目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2.4‰,在4.45‰控制标准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92.7%,高于90%控制标准;无公害防治率100%,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3、林业产值稳步增长。完成林业总产值46.65亿元(预估),比上年同期增长9.2% 。
(二)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1、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是严格采伐限额管理。下达全县林木采伐限额99400立方米,均为人工林采伐限额,占省政府下达我县总限额的53.2%。截止9月底,全县共审核审批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811份,执行采伐限额53962.7立方米;二是强化林地管理。全年受理审核抽水蓄能电站、石金新材料、黄精产业链等各类项目用地39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24宗,临时用地6宗,直接设施用地9宗,使用林地总面积71.8164公顷,共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433.16万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31起,行政处罚38人次,行政罚款 110.8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1起,处罚2人次;三是强化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现场核实森林督查图斑129个,图斑监测现地核实图斑143个。共发现违法违规使用林地图斑17个,毁林开垦图斑1个。已查处整改到位1个,其余正在立案调查。组织开展森林样地调查监测16个;四是强化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6月,组织县级督查组2个深入全县84个行政村,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检查,依规解聘并调整2人;五是成立石台县林业行政执法队,查处各类违法林业案件共计38起林业案件,其中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35起,处罚37人次,罚款107.8466万元。六是及时发放各类专项资金。发放生态护林员补助812.76万元、购买生态护林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96938元。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09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403万元。
2、多措施科学部署造林绿化工作。一是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完成生态廊道造林工程5000 亩,森林抚育工程5000 亩,退化林修复工程6000 亩,油茶造林500 亩,完成率100 %。5月中旬市级核查排名全市第二名。因今年夏秋季连续高温干旱灾害,部分造林类小班成活率达不到项目验收标准,下步将进行补植补造。目前,增补的1440亩(丁香1200亩香榧)造林预计11月完成栽植;增补的955亩退化林修复预计11月完成补植;增补的4060亩森林抚育预计10月中旬完成。二是稳步推进国家储备林工作。目前,《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拟于10月开展省级专家评审。三是加强退耕还林成果管理。今年共受理并上报退耕还林异地调整方案7份,涉及矶滩乡和仙寓镇,调整面积53.71亩,补植补造情况良好。四是完成仁里镇东山村、高宝村等8个村庄创建省级森林村庄。五是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基地建设12处,面积94亩,栽植各类绿化树种5310株,投入基地建设资金达15.65万元。六是创建“美丽庭院”。今年创建乡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1500户、县级“美丽庭院”示范户120户、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户15户。
3、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一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突出环境问题“回头看”专项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地内存在问题并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回头看”。共开展检查14次,组织检查44人次,排查2017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项,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3项。二是完成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针对反映德上高速(池州至祁门段)建设施工单位占用自然保护地建设拌和站、碎石场等大型临时设施,造成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销号。三是完成自然保护地省级生态环境专项督察报告反馈的生态环境问题销号验收。完成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处、2017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处、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1处、2021年“大起底、回头看”专项行动3处问题销号,均未发现反弹。完成2017年以来“绿盾行动”交办我县线索的所有点位复核,共现场复核点位680个。四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开展“爱鸟周”、“江淮普法行暨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加强野生动物救助。截止9月底,共救护野生动物27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只。保护修复一级古树6株、县级古树8株。排除4株古树险情,购买了古树名木施救费用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五是开展2022年护秋猎捕野猪行动。全县发放狩猎证126份,已猎捕野猪142头。同时投入5.6万元购买了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累计赔付2.3万元。
4、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一是完善林长组织架构。全县共设立林长187人,其中县级总林长2人,县级林长9人,乡(镇)级林长16人,乡(镇)级副林长77人,村级林长83人;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21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林长会议人员。二是常态化维护安徽省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保障林长及护林员履职。建立县级林长直接联系基层林长、林业产业基地和林业经营主体制度,8名县级林长直接联系16名乡级林长、32名村级林长、8个林业产业基地和8个林业经营主体。三是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县林长办会同县检察院举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1次,专项工作督查2次;四是实现林长公示牌“落地亮相”,执行林长履职公开公示制度。全县共竖立林长公示牌94块,其中省级林长公示牌1块、县级林长公示牌10块,村级林长公示牌83块。乡村两级林长履职做到“应公尽公”,公开公示率达100%。五是严格执行林长巡林制度,自9月启动省“林掌”APP巡林以来,全县林长共巡林75次,巡林总公里数达到170公里。护林员完成签到681次,巡护627次,巡护总公里数达到1684公里。
5、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度森林火灾“零”发生。一是落实乡镇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执行领导分片联系乡镇、景区和有林单位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度,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政府牵头组织、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二是印发《石台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以“携手预防火灾,共守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群发警示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森林防火进学校等,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三是始终把管控火源作为第一要务,守住重点地段,严管重点人群,全面排查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隐患。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建立县林业、应急、公安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不留任何防控缝隙。四是针对农村集中墓区和笆茅山等重点火险隐患区域,通过安装蓄水桶及铺设附属消防管道,建设消防通道,营造生物防火林带等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目前已购置安装3吨的森林消防蓄水桶10个。五是落实《石台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石台县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实施细则》,强化监测预警,做好防灭火应急准备工作。组建石台县生态护林员巡护管理系统,配备“和对讲”230台,三级以上火险期生态护林员全员上岗。六是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排查森林火灾隐患30处,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7次,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6起,查处6人,罚款3200元。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完成对松材线虫病、马尾松毛虫、思茅松毛虫、板栗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上报监测数据13次,发布生产性预报13期。普查发现死亡松树4050株,七都、仙寓和大演仍有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发现鹅掌楸叶蜂中度发生面积3396亩。二是完成七都、仙寓、小河和大演面积5530亩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清理死亡松树2343株,打孔注药1.8万株健康松树,化学防治松林松褐天牛4502亩次,实现枯死松树清除率达100%、疫木除害处理率达100%的防治目标。经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治理,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减少953亩。三是完成绿化苗木产地检疫对全县27家1831.1亩163.8727万株绿化苗木产地检疫,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产地检疫率100%。全年疫木排查12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40人次,检查木材加工厂49家,排查建设工地15处,排查农户22384户。未发现违规加工利用疫木行为。
7、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发展。一是开展森林培育工作。完成 2021-2022年国土绿化示范点项目,其中完成生态廊道造林任务450亩,退化林修复任务300亩,项目投资107万元;完成大别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退化林修复)项目3000亩,项目投资128万元。完成中幼林抚育4006亩,年度森林督查工作图斑11个。完成青枫岭工区杉木活立木主伐山场评估600亩,完成杉木主伐面积270亩。二是开展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专项行动,共清理各类非法侵占林地面积199.84亩。三是根据《石台县国有林场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交流轮岗,共有15 名职工轮岗。收取三林大厦房产租金21.61万元(根据政府规定减免3个月后)对河口工区、仙寓山护林点等闲置房产进行出租。
8、稳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一是推进竹产品初加工网点建设。目前兰关村初加工点基本完成。其他加工网站仍在推进中。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投资1200万元,林下种植黄精5000亩。林下种植羊肚菌0.05万亩,协助开展全县林下野生菌普查,首次发现我县分布干巴菌野生菌。三是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申报第一批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安徽醉山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安徽省第二批森林康养基地。
9、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是制定印发《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确定每项工作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与基层单位签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工作标准和责任要求,并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列入年终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印发《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阵地。三是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印发《石台县林业局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开展红色教育。七一前夕,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赴七都镇新棚村参观皖南红军总医院纪念馆和黟县柯村暴动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五是加强组织建设。按期对届满的4个党支部进行换届,新发展预备党员1名。
10、其他工作。一是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完成小河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完成矶滩林业站标准化建设省级总体验收,项目总投资127.948万元。编制上报仁里和七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矶滩林业站入选安徽省“我为生态站好岗——家乡的林业站”“十佳”名单。二是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联合和平社区,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文明创城入户宣传、环境整治、问题摸排等工作;三是加强林业宣传工作。截止10月,编印《石台林业》简报7期,向省、市、县有关政府网站报送信息50余条;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印发《石台县林业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与基层单位签订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五是按照要求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政务党务公开、普法教育、法治政府建设、综治维稳、双拥共建、保密、网络安全、档案管理、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编制管理等工作。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的要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积极探索林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升森林质量与效益,努力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扎实开展林业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开展国家储备林一期建设。国家储备林一期拟建设规模 10 万亩,主要包括集约人工林栽培 0.5 万亩,现有林改培 3.5 万亩,中幼林抚育 6 万亩(以国有林场作为一期重点区域,其他八个乡镇为辅助区域)。建设期末,林木蓄积净增加约79 万立方米;产出竹材约 305 万根;产出各类经济林产品(香榧、山核桃、枣等)约 5 万吨。二是推进丁香镇香榧小镇建设。新发展香榧基地造林3000亩,育苗50亩。三是做大做强林下经济。不断拓展我县富硒黄精种植面积,提升林业产业效能。拟在小河镇九步村、来田村,横渡镇厉坝村,七都镇毕家村、启田村新增黄精种植面积共计3500亩,总投入2520万元。全力协助云南野生菌保护发展协会完成2023年度春季野生菌普查和全县林下食用菌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持续健全林长制工作格局。一是持续推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两长”协作机制,推动建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二是落实县级林长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县级林长会议;三是进一步压实林长职责,严格要求林长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巡林工作;四是动态维护安徽省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实时跟踪问效,帮助解决林长在巡林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为林长巡林服务;五是长期坚持乡村两级林长履职公开公示制度,增强林长履职透明度;六是积极谋划新的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
(三)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一是组织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基础支撑,提升全县林地保护管理水平,为做好林地要素保障提供科学依据,保护的前提下谋发展,以发展的理念促保护;二是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框架下,开展2023年森林、草地调查监测,掌握全县森林、草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林草资源质量和生态状况,为科学开展林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撑。推进2022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力争2023年6月份底全面完成森林督查案件整改;三是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林木采伐和林地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县域内各项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重大项目落地林地使用审核工作,积极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积极拓展造林绿化空间。一是重点做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迎检工作。针对秋季验收结果以及市级核查反馈,严格按照县局印发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补植,确保整改所需的优质合格苗木充足,要求各项目小班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深入小班每个山头地块,对照项目建设各类型质量标准,逐块进行检查指导整改落实,严把质量关,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二是继续做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果巩固工作。充分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异地补造及补缺补差工作,巩固工程建设成果。三是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技术培训,进一步加强林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落实责任。安排技术人员包片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服务乡村振兴。
(五)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管理力度,不定期排查自然保护地,继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回头看”、自然保护地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点位复核,防范各类生态环境风险。二是组织编制《石台县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加强湿地保护,保护生态。三是继续开展野猪防控工作,适时开展猎捕,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开展护秋猎捕野猪行动情况检查。检查猎捕野猪是否按照狩猎证上的数量、种类进行猎捕,检查猎获物的处置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无害化处理,禁止食用和进入市场交易。四是与安师大合作开展中华秋沙鸭科研监测。对皖南石台县的秋浦河、清溪河、黄湓河等三大水系(包括6大水库)开展全面调查,运用样线法、样点法、栖息地调查等方法调查中华秋沙鸭的种群数量、栖息地状况及其特征。五是利用“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生物多样性日”“安徽湿地日”等活动日与学校合作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六)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高度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县森林防火“一控三确保”工作目标。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加大宣传警示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移风易俗、遵章用火、依法护林,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自觉性。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提升预警监测水平。以高科技和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开展森林防火技术革新,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逐步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不断提高野外火源管控能力,力争不着火、少着火。四是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持续提高火情处置能力。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增加物资储备,积极推进新技术、新装备在防扑火实践中的运用,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演练,组建七都、仙寓小河三个基层消防站。加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力量建设;组织开展安全规范训练和实战演练,全面提升扑火人员火场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基层指挥员及工作人员的防灭火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火能力。
(七)扎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一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完成年度系统病虫情监测工作,重点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密切关注棕色天幕毛虫、鹅掌楸叶蜂等突发性食叶害虫发生动态,及时发布短期预报;二是科学编制石台县2022年-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全面治理七都、仙寓和大演松材线虫病疫情,巩固小河疫情治理成果,全面清理县域新发生死亡松树,重点加强环黄山、环牯牛降和国有林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三是常态化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抓好木材加工厂依法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加工、经营、调运疫木行为,确保换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安全。
(八)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一是积极对上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决工区管护房(杉山工区、金竹山工区和将军坞工区)新建和改造需求,保障职工安全饮用水和林区道路安全等问题,有力改善和提升林区基础设施条件。二是着力解决国有林场职工承包国有山场问题。对全面排查清理的242块2725亩职工承包国有山场,县林业局将拟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回收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九)其他工作。一是加强调研摸排、因地制宜、科学谋划2022-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
二是继续做好林业产业发展、世行造林还贷、林业科技推广培训、联营林场经营管理、基层林业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三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抓意识形态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林业宣传、综治维稳、文明创建、双拥共建、普法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安全生产、党务政务公开、保密、网络安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等各项工作;四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尤其是加大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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