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已于2022年11月24日向石台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了石台县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现予以公告: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石台县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明确责任时限,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报告批示精神和要求,县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把自己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审核、亲自把关,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措施,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整改时限内召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布置审计整改工作,将整改事项责任到人,及时提供整改结果报告。
二是明确整改要求,健全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全面改进工作的有利契机,以点带面,扩大成果,完善管理、堵塞漏洞,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整改效果。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未细化问题。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按预算编制管理要求,督促相关部门提前谋划好项目,加快资金分配。严格执行《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预算编制,提高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编制质量。
2.资金支出进度慢,结转结余过多问题。盘活长期沉淀的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除保留部分跨年度实施项目和部分项目质保金外,全部回收财政予以统筹安排。
3.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差旅费问题。落实《石台县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要求,开展“三公”经费自查工作,严格按预算控制数执行,严禁单位将其他经济科目调整调剂至“三公”、差旅费、会议费等科目使用,依法提高理财水平。
4.部分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不规范问题。对主管部门分配至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县财政提前做好项目资金指标分配工作,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预警规则,规范各单位财政资金支付行为。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对挤占义教专项资金,已退还资金原渠道;完善支出报批手续,规范财务报销行为;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2021年度电商项目奖补工作,结余资金由县财政收回;提高工作效率,已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资金已全部拨付。
(四)专项审计和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水清岸绿产业优项目结余资金统筹整合,安排用于同类型城乡污水厂网项目;已归还水清岸绿产业优超范围使用资金,并作调账处理。
二是对符合易地建设项目补办易地建设审批手续,并收缴易地建设费;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易地建设费;按财政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年度防控地下室易地建设年度计划和支出预算,按照政府批复要求实施;完成在县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相关内容。
三是强化支出管理,退回挤占的产业发展资金;完善农村电商奖补项目销售流水明细材料,今后严格项目申报和审核;按照《石台县旅游市场宣传营销奖励办法》规定要求严格旅行社申报材料审核,规范旅行团队人数核定基数,并加强对第三方服务的复核监督。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组织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结算审核单位、施工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现场施工情况,对多计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进一步加强社会中介的管理,会同有关建设单位加强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把贯彻落实《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抓手,在扩大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有效发挥“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确保各有关部门将审计建议落实到位;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继续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