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加强全县统筹全县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县出台了贯彻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人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具体举措。
具体措施由三个部分内容组成:
一是工作目标。按照省、市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县分年度稳步提高全县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全县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二是工作举措。逐年提高计提比例统筹用于支持农业农村重点支出的12年方面,做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和使用的政策衔接,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做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专项核算。
三是保障措施。加强统筹调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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