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初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克服持续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影响等不利因素,主动作为,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联系,做好主体税种、重点税源、新增税源的征收和管理,促进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提前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县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848万元,超年初预算数548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增长24.4%,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21.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45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0396万元,占比38.7%,较上年同期下降4.9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明显提高。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