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政府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根据《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秘〔2022〕3号)要求,现将《七都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和本镇实际提出修改意见,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月16日至2022年2月15日。
二、联系方式:05666711147。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xxstxddqdz@126.com);邮寄:(七都镇人民政府,邮编245111)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为加强乡村治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做好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排查化解范围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对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对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摸清底数。自下而上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排查,分级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二)积极稳妥化解。对排查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实责任人,逐一明确化解时限,遵循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层级管理”要求,分层次、分类别化解。对确实难以化解的纠纷,要层层落实包案化解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积极稳妥化解。
(三)建立长效机制。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信息预警、教育疏导、研究分析、集中调处、联合督查、回复反馈等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
三、责任分工
(一)镇级组织实施。镇级按属地原则压实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辖区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推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立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工作专班,承担日常工作。
(二)村级细化落实。各村级组织是本地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细化职责分工,组织精干力量进组入户排查、入细入微化解,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三)部门协同配合。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法庭等部门,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加强配合,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15日前)。自上而下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各村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于2月15日前报镇工作专班。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2月16日-3月31日)。
一是摸清底数。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工作要求,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本地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是逐级上报。以村为单位,逐组逐户调查填写《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摸底表》,对存在纠纷问题的,要认真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镇级明确化解责任分工,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对确实难以解决的、久拖不决的纠纷,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重点纠纷包保表》。三是督查汇总。镇政府适时组织检查,形成排查报告,连同《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乡镇汇总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重点纠纷包保表》,经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于3月15日前县工作专班。
(三)调处化解阶段(4月1日-5月31日)。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做好分类处置,边排查边化解,不搞“一刀切”。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印发前违法占地建房引起的纠纷,要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先探索解决办法,再扩大范围逐步化解。镇工作专班将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重点纠纷包保表》盖章后,每月15日前报县工作专班。
(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6月20日)。自下而上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镇政府汇总后经镇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6月5日前报县工作专班。《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乡镇汇总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重点纠纷包保表》销号后,于6月20日前盖章报县工作专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排查化解工作,组织专门工作人员,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定期听取汇报。镇工作专班将适时开展工作督查,推动纠纷排查化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参与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化解等工作机制。各村要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信息报送机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有关材料,对发现的重大情况第一时间请示上报。
(三)注重综合施策。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司法诉讼等手段,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动态管理,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及时调处。对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要统筹研究调处化解的措施。
附件:1.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
2.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班
3.相关表格
附件1
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
联席会议制度
为统筹协调推进全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市联席会议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向镇党委、镇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二)统筹推进全镇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排查化解相关事项,指导村级组织认真抓好排查化解工作任务。
(三)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全镇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向县联席会议和镇党委、镇政府汇报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二、组织规则
召 集 人:方 勇 七都镇党委副书记
副召集人:刘兴华 七都镇常务副镇长
成 员:沈志龙(七都村总支书记、村主任)
沈世魁(三甲村总支书记、村主任)
吴柳春(黄河村书记、村主任)
朱友好(毛坦村书记、村主任)
汪向东(启田村书记、村主任)
陈小凤(芳村村总支书记、村主任)
陈 伟(六都村书记、村主任)
李接兵(高路亭村书记 、村主任)
李设新(银堤村总支书记、村主任)
徐光明(河口村总支书记、村主任)
毕晓辉(毕家村书记、村主任)
陈立志(新棚村书记、村主任)
吴志刚(七井村总支书记、村主任)
叶贵华(伍村村书记、村主任)
潘卫东(八棚村书记、村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工作专班,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法庭等部门参加(详见附件2)。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工作专班成员变动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二)联席会议由工作专班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五)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镇党委委、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工作专班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派员带队或参加督导;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工作专班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班
组 长: 方 勇 镇党委副书记
副镇长:刘兴华 镇常务副镇长
成 员: 纪红兵 公安局派出所所长
汪子军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所长
田向阳 镇住建办主任
汪 宁 镇综治办工作人员
凌 军 七都人民法庭庭长
陈 峰 镇司法所所长
彭吉利 镇农技站站长
邓 琴 镇农经站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安排相关科室人员充实专班,参加有关工作。
联络员:吴爱斌(镇宅基地审批和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调研,移交重点线索,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汇总摸排有关情况,及时向县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