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渡镇2021年财政决算
2021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县乡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年初制定的财政工作目标,按照依法治税,依法理财,优化支出结构,注重经济效益的原则,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一、收入方面
1、2021年镇预算安排财政收入任务为250万元。同上年预算安排数持平。2021年实际完成区域税收收入250.72万元,完成收入任务 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完成 250.72万元。
2、镇公共财政收入95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7.74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一般转移收入765.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5.67万元。镇可支配收入为953.41 万元。
二、支出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021年全镇共完成一般预算支出816.34万元,完成预算136.05%,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286.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22.41万元。本级预算总支出938.7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4.4%。比上年减少375.11万元。其中:政府及相关事务(包括党委、人大、政协等)行政运行198.94万元;财政事务45万元。事业运行5万元。文化广播事业费、城乡规划与管理事业费、退伍军人管理事业费、统计事务事业费等部门2020年起划入镇政府财务管理)。
2、社会保障和就业70.34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1.1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43.28万元(离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43.28万元,财政对其他保险基金补助0.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75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5.97万元;其中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血吸虫防治经费、新冠肺炎防疫等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18.56万元。计划生育事务24.18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398.35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13.73万元。其中,农业支出(含农技、兽医、农机、等部门事业费)89.88万元;水利行业管理13万元;扶贫经费支出51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44.47万元。
5、住房改革支出即住房公积金支出53.9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22.41万元,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2021年财政工作情况
1、紧密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有力有效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政工作力度,努力完成收入预算任务。在财税部门通力协作下,税务部门深入各企业单位开展了扎实的税源调查和税源分析,将全年任务进行了全面分解,建立税收台帐,强化税源监控。积极努力地完成各项税收任务。
2、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全镇共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75批次109项19669人次,共计923.18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和造林补偿资金144.3万元,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91.77万元;农村抚恤(优抚)资金43.0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18.62万元;农村残疾人生活救助金24.43万元;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46万元;;计生奖扶51.16万元;村干部报酬76.11万元;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6.3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5.47万元;护林员补助等94.63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2.12万元;稻谷补贴4.42万元、灾民救灾补助25万元、其他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其他)0.66万元。在涉农资金的发放中,我们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发放程序,切实做到“四不准,四到户”: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代领、转付、抵扣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不准收缴、代管农民补贴“一卡通”。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到户;数据核实到户。
3、加强和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我们坚持“保重点项目,保资金安全,保工程质量”,全程加强监控管理,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021年完成县级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7个,涉及6个村21个村民组,奖补资金44.05万元。其中,太阳能路灯亮化5个,安装太阳能路灯179盏,奖补资金28.4万元;水渠硬化1条;奖补资金9.4万元;道路硬化1条,奖补资金6.25万元。
4、加大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管理力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责任机制。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账套单独核算,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核算。2021年我镇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共投入2177.72万元。比上年增加投入资金187.45万元 。其中,财政扶贫项目15个,投入资金1018.33万元;地方债券项目1个,投入资金610万元,其他项目9个投入资金549.39万元。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2021年投入美丽乡村建设3个,共投入资金405.8万元。
5、强化预算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一是依照《预算法》编制年度预算,提交镇人大审议,并严格按预算执行。所有支出均通过财政支付平台统一支付。强化了资金的安全和预算的约束。二是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乡镇财政资金使用与管理,财政分局始终把资金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构建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监管方案。加大对扶贫资金、涉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使专项资金的使用更好地体现资金的性质和政府的意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亟需的项目上。三是对村级实行阳光村务管理。主要是对村级资金、资源、资产进行公开和监督,完善村务监督机制,提高村级资金的使用效益。2020年起各村全面实施村级小微权力监管。通过强化预算约束,保障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行。2021年将归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更好的发挥村集体组织的功能和作用,更好的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使用效益。
6、财政支出正常稳定。一方面在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政府行政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支出。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另一方面,加强乡村振兴工作力度,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投入。加大农村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保障村级运行,保障人员工资刚性支出。确保各部门、机构组织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