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对石台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石重办〔2022〕32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及评审意见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项目代码:2212-341722-04-01-294965)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提出的石台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更换改造户外燃气立管3000m、庭院管道1300m、气源站1座、户内燃气橡胶软管及自闭阀、报警器等燃气安全装置5000户,改造排水管道3080m、供水管道55400m(其中De160mmPE管道2200m、De757 -110mmPE管道3200m、De20-63mmPP-R管道50000m)。
三、项目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434.7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2168.08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50.68万元,第三部分预备费为115.94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095.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1339.70万元。
四、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五、项目工期:计划2022年12月-2023年12月,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法人单位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征地、安全、环保、施工等影响社会稳定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社会风险防范和风险化解措施。
七、项目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八、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此复。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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