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发改价格〔2022〕354号
关于调整我县示范幼儿园保教费
收费标准的通知
县教育体育局:
你局《关于请求调整我县示范幼儿园按省一类园收费标准收费的请示》(石教体〔2021〕88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费〔2016〕9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鉴于石台县示范幼儿园经评定为省级一类幼儿园,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经成本监审,并参照周边市、县价格水平,核准我县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为1600元。乡镇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县示范幼儿园低200元执行。
二、你局应督促示范幼儿园严格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开展保育教育活动,为在园幼儿提供优质保育教育服务。
三、幼儿园应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或公示墙,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以上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县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台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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