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台县实施教育部“三个评价指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工作的通知》(池教体督〔202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各学段教育实际,研究制定了《石台县实施教育部“三个评价指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6),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16
抄送: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县政府办,赵农常委副县长
石台县实施教育部“三个评价指南”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6年)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教育部等部门先后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三个指南”)。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各学段教育实际,特制定《石台县实施教育部“三个评价指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6年)。
一、评价评估对象
(一)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涵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
(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石台中学;
(三)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涵盖全县公民办幼儿园。
二、评价评估原则及实施要求
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全县教体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和统筹把握质量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和评价实施等内容;县教育督导部门及相关职能科室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分类指导,有效整合,统整优化,切实增强质量评估评价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和水平。
(一)强化统筹。加强对评价工作的统筹指导,将“三个指南”评价评估与目标管理考核、学前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安排,避免重复评估、多头评估,切实减轻基层学校负担。
(二)明确目的。以评价评估提升我县各学段办学水平为目的,引导各学段学校以“三个指南”为导向,进一步增强学校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事求是,有的放矢,进一步提升保育保教、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水平。
(三)公平公开。按照公平公开原则组织实施评价评估,督导室及局有关股室按照“三个指南”评估细则,结合日常督导和评估,认真组织县级评价和县级初评。评价结果及时对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评价评估周期
依据“三个指南”,我县各学段学校及幼儿园评价评估周期为5年,自2022年10月至2026年10月。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县2022年10底前,组织试点学校、幼儿园完成自评,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县级评价。
(一)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2022年试点校:县第二中学、丁香中学、县实验小学、丁香中心学校;
2023年:大演中心学校、占大中学、占大中心学校、七里中心学校;
2024年:小河中学、小河中心学校、莘田中心学校、七井中心学校;
2025年:崇实中学、七都中心学校、六都中心学校、横渡中心学校;
2026年:矶滩中心学校、珂田中心学校。
(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2022年试点校:石台中学。
(三)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
2022年试点园:县示范幼儿园、丁香中心幼儿园;
2023年:矶滩中心幼儿园、大演中心幼儿园;
2024年:莘田中心幼儿园、小河中心幼儿园、最佳伙伴金山阳光幼儿园;
2025年:珂田中心幼儿园、占大中心幼儿园、七都中心幼儿园、成诚幼儿园;
2026年:横渡中心幼儿园、六都中心幼儿园、七井中心幼儿园、新世纪幼儿园。
四、具体评价评估程序
(一)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行县和学校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价、国家抽查监测。义务教育学校对本校办学质量进行自评,并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由县级党委政府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对本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和履职情况进行自评。市级负责对自评情况开展复核,省级组织开展评价。
(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普通高中学校每年要对本校办学质量进行自评,县级负责审核备案,市级负责开展评价工作,省级将分年度、分批次统筹开展抽样评价。
(三)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实行幼儿园自评、县级评价、省市抽查。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一次自我评估,县级督导评估依据所辖园数和工作需要,确保每个周期内覆盖所有幼儿园。省、市结合实际,确定抽查比例,以适当方式开展抽查。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为统筹全县各学段学校评价评估工作,特成立石台县落实“三个指南”评价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江东霞
副组长:李在春蔡文兵
成 员:查显平胡桂秀 郑济权 胡志刚 王国强
黄 李 黄国胜 王成志 李建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建跃兼任。办公室统一协调制定工作方案与计划,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负责与省市教育督导办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