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将8月5日申请货运许可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欢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及社会各界监督。
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向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反映,并请署名及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请加盖单位公章),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为反映人保密。联系地址:石台县秋浦东路3号,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4206,传真:0566-6020503。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5日
序号
申请业户
申请时间
车辆牌照号
具体事项
1
安徽雾脊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拟购5辆货车
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
2
石台县飞红运输有限公司
3
池州市彭溪运输有限公司
4
石台县晨东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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