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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MB15368001/200805-00001 组配分类: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发布机构: 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关于规范电影备案(立项)公示方式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8-05-05
废止日期:
关于规范电影备案(立项)公示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5 20:22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电影备案公示,服务电影制片行业,方便社会各界查询,从2008年4月开始,电影备案、立项公示方式做如下规范:
  一、公示时间:如无特殊情况,每月中旬前公示上个月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
  二、公示内容:在电影局备案(立项)的故事影片、纪录影片、动画影片、科教影片和特种影片,在各地广电部门(实行属地审查)备案的故事影片,在电影局立项的合拍影片与协拍影片。
  三、网上公示查询路径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rft.gov.cn/)--电影 电视剧 动画片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电影备案公示--《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200×年×月        全国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公示的通知》,通知下的附件为各不同类别影片的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