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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65E/202302-00056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石台县信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24
废止日期:
石台县信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1:01 来源:石台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浏览次数:1300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信访形势大研判、信访矛盾大起底、积案难案大化解等工作,全面推行“四项”工作机制,促进信访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全力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我县信访态势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   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善法治机制,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成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高度重视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人民信访调解员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三是与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衔接的意见》,建立行政复议、信访合力化解行政争议制度。

(二)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意识。今年以来,我局通过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和《安徽省信访条例》,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局党组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时刻做到依法行政、勤政廉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党纪党规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自觉性。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为了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局完善了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执行公开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在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审核、上报等环节严格把关。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律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四)坚持人民至上,以“尊重民意”为出发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今年以来,县党政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393件,阅批率达到100%,已办结387件,办结率98.5%,领导阅批来信真正做到应批尽批,“写信真管用”。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责任单位群众满意率94.96%,群众参评率92.67%;致省级以上来信及网上投诉一次性化解率97.44%。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解决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信访工作的成效要由群众评判,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五)强化问题导向,以“事要解决”为关键点,扎实开展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一是开展信访积案难案化解“融冰”行动。落实党政领导领衔包案、责任单位专班推进、分类施策,推动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确保矛盾不上交、信访不上行。二是开展信访积案难案化解“四色”分类管理行动。建立信访积案难案化解红榜、黄榜、蓝榜、绿榜四色分类管理机制,每半个月对包案工作专班化解信访积难案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分级意见,采取专项调度、约谈函询、组织处理、评议考核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

(六)提升能力水平,以“三个抓手”为落脚点,不断夯实信访基层基础。一是以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全面建立实施《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加强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二是以信访工作例会制度为抓手,定期召开由县信访局、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信访业务人员等参加的工作例会,通过分析研判形势、集体会商研究,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积极推动信访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以“人民满意窗口” 单位创建为抓手,强化硬件保障,完善县信访接待中心硬件配套、制度建设等,不断优化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服务环境、服务流程、服务效能,着力打造高标准示范窗口;为群众提供规范、高效、温馨的接待服务。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人民群众对一个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的期待和渴望与现实还有很多的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工作中仍不同程度存在。

(一)法治意识和法治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一些部门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紧迫感不强。部分职工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淡薄,常表现出个人意志大于法治精神,在安排具体工作、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常靠主观、靠经验作决断,没有完全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信访工作法治化是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行依法治县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法治的力量来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规范信访秩序,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信访问题,依法是原则,化解是途径,法治的保障。

(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分流难度大,群众“信访不信法”现象依然突出。部分群众信访不信司法权威,只信党政机关权威,不相信司法救济程序,只信任信访救济途径;上访群众信得是找到有权人,用不受法定程序限制的非常手段一次性解决问题,以闹得方式,在公共场所聚焦,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滞留,在领导开会会场滞留堵截等,一破坏社会稳定,施加舆论压力和政治压力的方式,达到解决诉求目的。

(三)信访手段不断翻新。信访事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最常用的方法,为尽快解决诉求,其手段不断翻新。一是热衷于找上级、找大领导或者到北京,错误的认为这样做会促使解决问题的力度大些,动作快些。二是抱团维权严重,利用一些重大会议、重要节日等敏感节点进行有规模的集访,提高关注度,认为“大闹大解决”。三是充分利用抖音、微信、互联网的隐蔽性、互动性、爆发性、破坏性等特点,发布诉求,以期通过煽动不明真相的网络人群产生巨大的舆论压力,给地方政府施压。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还不彻底,一部分信访问题都是因基层排查化解不到位导致上行。一是基层矛盾调节机制还不够健全,虽然县、镇、村三级调节组织已经建立,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全县的调节组织网络已初步形成,但由于矛盾纠纷涉及的当事人多、部门多,往往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难以解决。一些乡镇虽然已建立调解委员会,但大多流于形式,不开会、不考核、不管理、不培训,无相应的规章制度,作用发挥受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薄弱,导致许多矛盾纠纷由小变大、积少成多。二是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化解成效还不明显,“案结事了”比例不高。群体性信访问题稳控难度大,责任部门和信访部门压力较大,要充分发挥信访联合调解的实质性作用,建立健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全面推行诉访分离、依法分离、多元化解等改革措施。

三、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安排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履行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探索化解矛盾纠纷新途径,持续在源头治理上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谋划和部署2023年的法治政府工作。

(一)  持续在信访隐患排查化解上下功夫,不断巩固信访积案化解“融冰”行动成果。一是开展信访隐患摸排,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对各类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确保不漏掉一个问题,不放过一个隐患,不留存一个盲点,逐一落实包案化解和人员稳定责任,坚持滚动梳理、动态交办,全面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二是防反弹防上行。对已经化解的信访积案难案,要全面开展“回头看”,坚持解决事、稳住人、防风险相统一;对近年来进京赴省访、到市重复访,以及反复多次来信、网上投诉事项,要认真复盘倒查,查找不息访原因,因案因人施策,全力消除潜在信访安全隐患。三是着力做好重点人员疏导稳控。对化解未到位、上行隐患大、滋事风险高的重点群体、重点人员,要落实领导包案、成立工作专班,坚决把人员吸附稳控在当地,确保不发生人员漏管失控。

(二)持续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上下功夫,着力构建“走访下行”的信访格局。一要继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活动,让信访群众找得对人、说得上话、办得了事,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要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四下基层”,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增进干群交流、消融群众心中不满、疏导过激情绪,主动把过高要求降到合情合理的范围内,从而加速信访事项的解决进程。三要强化领导包案。对突出的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将责任明确落实到包案领导。

(三)持续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着力健全“倒查+问责”工作机制。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管理责任,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积累,防止问题上交、信访上行。二是进一步规范业务,压实信访工作机构责任。对信访事项转交不准确、应受理未受理等不规范问题,及时发现予以纠正;对推进化解进展缓慢、处理意见不落实等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进一步抓好协调调度和回访核实,推动有权处理部门真正压实责任,将问题解决到位。三是严格实行“倒查+问责”工作机制。按照《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将信访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信访专项工作督查;对信访工作不重视、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采取约谈、责任倒查和追究问责等措施,推动各级干部正视短板,积极整改并解决问题。

(四)持续在规范信访秩序上下功夫,着力营造“少访无访”的信访生态。一要围绕维护信访秩序,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对违反法律规定,缠访、闹访等严重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或进京非访的,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杜绝少数人通过越级上访施压达到以访谋利的目的,树立正确的依法信访、违法必究的导向。二是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众号、宣传栏、LED等媒介,全方位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和省市《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逐级走访。三是积极推行听证评议。常态化实行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和疑难信访事项的化解,引导信访人在法律的轨道内提出诉求;组织县信访评议团对复杂信访、办结不满意等信访事项,实行公开评议、听证,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得到解决。四是继续加强信访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提高初信初访办理效率和质量,加大重复访问题治理力度,有效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五是督促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按照上级要求理顺体制机制、配强领导班子、配足人员编制,确保基层信访队伍建设与新时代法治信访工作任务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