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体教〔2023〕7号
各学校、县示范幼儿园:
常态化深入学生家庭开展家访,是了解学生,理解学生,深化一线学生工作,密切家校(园)联系,切实发挥家校(园)育人合力作用,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路径。现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于近期开展一次家访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访时间
二、家访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学生。
三、家访内容
(一)宣传家教理念。大力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切实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对家长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回应和宣传。
(二)交流学生情况。全面了解学生在家表现、学习和生活习惯、家庭环境、监护人情况、期望水平等教育相关因素。准确反馈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发展情况。
(三)共商育人策略。对行为有偏差、家庭关爱有缺失、心理不健全等特殊类型的学生要重点关注,与家长进行充分沟通,共同探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效方法与途径,帮助家长转变教育理念,提升家长家庭教育水平。
(四)听取家长意见。主动征求家长对学校(幼儿园)、班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反馈,自我反思与评价。
四、家访形式
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线上+线下”“全面+重点”“集中+日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在校表现异常的学生作为重点对象入户家访。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访前准备。各校(园)要加强访前准备,明确家访任务,保障入户家访人员途中交通安全。家访人员要充分听取学校(园)、班主任、任课教师意见,形成沟通要点,做到有的放矢。在家访的形式上充分尊重家长意愿,入户家访事先双方约定。
(二)达成育人共识。针对不同的学生和家长群体,采取针对性的家访措施,以正面鼓励、积极引导为前提,和家长深入沟通协商,互相尊重,达成共识,共同商讨育人方案,解决学生发展中的问题。
(三)做好家访记录。家访结束后,家访人员要及时整理家访记录,形成家访档案。全面客观记录家访对象的实际情况,保护好被访家庭的资料并充分保护被访家庭的隐私。
(四)及时报送小结。各校(园)将家访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小结,于4月10日前报送教体局教育股。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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