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中待结算资金超过一年仍无执收单位确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告后直接划缴国库”之规定,我局对2019年8月至2022年2月期间非税收入待结算资金已发函提请各执收单位确认,但仍有如下12笔71741.96元超过一年的待结算资金无单位确认,现予以公告,将直接划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查长春 联系方式:0566-6022651
附件:超过一年的未确认的待结算资金明细
石台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1日
附件:
超过一年的未确认的待结算资金明细
到账日期
到账金额
缴款人
20190802
4,000.00
卢江
20191101
700
何中安
20200123
46,150.00
余厚宽
20201204
120
陈满德
10
130
40
20201227
朱成苗
20210820
10,000.00
福州博创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20211123
0.1
施绍文
20211217
6,591.76
姚林
20220213
王永刚
71,741.96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