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承办机构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劳动者
四、申请条件
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均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受理:根据法定受理标准,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事项进行受理。 办结: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出示办理结果。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理地点
石台县金钱山北路政务服务中心石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类综合窗口。
十、咨询电话
电话:0566602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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