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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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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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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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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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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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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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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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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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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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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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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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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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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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县木材加工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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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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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制品检疫检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加工、调运、使用检疫检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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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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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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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木材加工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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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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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牵头发起,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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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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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至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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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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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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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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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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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种苗、林草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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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县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林草种子部门联合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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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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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用地情况;承诺践诺情况;植物新品种引种;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档案;林草种子标签保有及填写;林草种子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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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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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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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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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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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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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3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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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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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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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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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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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县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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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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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猎捕;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种类、范围、方式等从事野生动物繁育及经营利用相关活动;场地、设施、技术、卫生、台账档案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虐待动物的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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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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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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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及经营利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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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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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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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4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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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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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级部署市县联查的,县各对应单位配合参与联查并公示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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