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2〕382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石台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石台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精神,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2〕382号)的要求,我局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统一部署下,将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主要包括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幅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3〕18号)及《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池自然资规函〔2023〕16号)的要求,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幅度为11.24%,平均标准为464405元/亩。
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覆盖整个石台县行政辖区。区片综合地价的调整主要考虑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并兼顾相邻区片间的地价水平差异、不同行政辖区地价标准的衔接,合理确定不同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石台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过程: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源分析和判断→风险方案与应急措施→分析措施后的风险等级(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综合风险指数及等级)→得出风险分析结论及相关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内容
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3、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事项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评估单位提出;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联系地址: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彭真
联系电话:05666027220
六、公示周期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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