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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28
废止日期: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8 11:26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市监管〔2023〕57 号

 

 

 

 

 

关于印发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质量安全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所、食品监管局、注册许可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消保委秘书处、质量认证科、督查办:

现将《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4 月 25 日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酒类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酒类产业高质量 发展,强化酒类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市局《关于印发<池州市开 展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池市监办〔2023〕 34 号)精神,决定在全县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中开展酒类质量提

升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 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久久为 功,组织开展酒类安全综合治理,努力实现酒类抽检合格率 明显提高、重点风险隐患问题基本消除;推动生产单位落实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

生产,确保酒类质量安全,推动酒类质量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酒类生产行业开展全面摸排, 动态掌握企业、小作坊数量和分布,及时更新监管台账,找 准酒类安全风险隐患和影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问题,深入分析其存在的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二)审查许可条件。对酒类生产行业开展全面许可审查,发现擅自更改设备布局、工艺流程等导致不能持续保持食品生 产许可条件、不符合生产卫生规范要求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

(三)规范生产行为。针对重点问题及问题发生的原因,对 酒类生产行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所有企业和小作坊持续加强 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生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强化案件查办。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 投诉举报、舆情搜索等渠道,广泛搜集酒类生产行业的违法 违规线索,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采取约谈、警告等办法督 促其整改到位;对存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 “两超一非”、连续 抽检不合格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罚到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五)提升检验能力。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通过自建、联 建实验室以及委托检验等方式加强检验能力建设。聚焦突出问 题, 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和产品出厂重点项目 “批批检”要 求, 健全完善可追溯的查验、检验记录台账。小作坊每年至少将生产的所有品种送检一次。

(六)推行 “监检”联动。结合年度抽检计划,在开展监 督检查的同时,对成品开展重点项目现场抽检,发现问题后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督促食品生产者持续保持产品合格。

(七)加强指导帮扶。结合 “千企万坊”帮扶行动、党建 引领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流动诊所”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题 培训;深入开展 “一企一策”“一坊一策”帮扶指导,帮助食品 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提升发展水平; 探索建立 “ 食品安全特派

”制度,为有需求的食品生产者提供 “ 一对一”技术帮扶。

(八)严格落实主责。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企业食品 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大力选树标杆企业,以点带面复制推 广 “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有效经验和做法,落实 “两书 一单两报告”制度,推动规模较大企业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九)推进示范培育。持续开展各项示范培育工作,鼓励 企业实施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升计量、标准化等管理能 力;鼓励支持企业和集中生产园区争创 “食安安徽 品牌和其 他各类质量品牌荣誉,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和地理 标志产品申报,建设食品生产检查员和企业食品安全 管理人员实训基地,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十)加强宣传推介。广泛宣传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取 得的成效,鼓励食品生产者通过“企业开放日”“透明工厂”等形式 全方位展示质量安全管控能力,组织引导食品生产者参与各类产 销对接、展览展销、文化交流等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 年 3 月~4 月)。对辖区内酒 类生产企业、小作坊摸底排查,结合实际制定质量安全提升 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目标, 明确完成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的时限, 落实质量安全提升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  5 月~月)。各基层所对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对酒类原料溯源、检验记录,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甜蜜 素、安赛蜜、糖精钠等),标签标识规范等问题,深入开展酒类 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对整治提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督促酒类 生产者整改落实, 达到 “关停一批、合并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成效明显。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 年 10 月~11 月)。开展专项 整治提升 “ 回头看”活动,督促酒类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 生产企业有效落实 “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两书一单两报告”等制度,持续合法合规生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 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重要性,酒类小作坊比照生产企业开展 提升行动,结合监管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提升全县酒类生产者管理水平。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督查。

(二)加强宣传,加大指导力度。各基层所要认真学习文 件内容,加大对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的宣传指导力度,督促企 业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引导和督促酒类生产者合规、诚信生产。

(三)及时报送信息和收集工作资料。

各基层所于每月 29 日前报送当月《石台县市场监管局酒类 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 1),4 月 25 日前报 送辖区内酒类生产企业(含小作坊)统计表(附件 2), 11 月29 日前报送本次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情况总结。食品监管局负责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等工作。

 

 

附件:1.《石台县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2.石台县酒类生产企业(含小作坊)统计表

3.石台县市场监管局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食品局联系人:程慧芳     联系电话: 6026459

 

 

 

 

 

 

 

 

 

报送: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  4  25 日印发

 


 

 

 

 

附件 1

石台县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出动执法人员、检查人员(人次)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者(户)

 

其中

 

酒类生产企业(户)

 

酒类小作坊(户)

 

发现风险隐患(户)

 

其中:已完成整改风险隐患(户)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场次)

 

培训从业人员(人)

 

监督抽检酒类(批次)

 

责令改正(户)

 

立案查处(起)

 

结案(起)

 

罚没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酒类(公斤)

 

吊销许可证(户)

 

取缔无证经营者(户)

 

移送司法案件数(件)

 

信息公开案件(起)

 

 


 

 

 

 

附件2

石台县酒类生产企业(含小作坊)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主要产品

 

 

 

 

 

 

 

 

 

 

 

 

 

 

 

 

 

 

 

 

 

 

 

 

 

 

 

 

 

 

 

 

 

 

 

 

 

 

 

 

 

 

 

 

 

 

 

 

 

 


 

 

 

 

 

附件3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质量安全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酒类安全监管,充分发挥 市场监管整体合力,防范酒类安全风险,推动酒类产业高质量发展, 经研究,决定成立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陈时友、马卉艳

  吴益武、任有文、陈忠旺、杨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局,吴益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酒 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全县市场监管部门酒类质 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 研究解决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中遇 到的突出问题,对全县市场监管部门酒类质量安全提升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部门 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的计划、实施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