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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21Y/202304-0004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对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25
废止日期:
关于对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25 16:54 来源:石台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候岚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水资源储备库,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如下答复:

您提出的加强农村饮水水源地保护,确保供水水源水量和水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因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无确切法规,仅能参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划分保护范围,我局曾多次与县生态环境分局就立法及规划事宜开展研讨,因县级缺乏立法权,暂无法开展立法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与县直各部门就立法事项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向上级环保部门争取尽早完成《分散农村饮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制定。

您提出的新建雷打岩水资源储备库,以备不时之需的建议。该项目为我县重点谋划储备的水利建设项目之一,因项目难度较大,前期需开展充分论证,目前,我局已委托黄河勘察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在开展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我局将及时更新项目审批进度,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该项目尽早实施。

您提出加大投入力度,扩大乡镇水厂供水能力的建议。鉴于目前丁香水厂老旧管道漏损较严重导致水厂未达到设计供水规模,前期,我局指导水厂对取水泵进行了更换,供水能力得到了一定提升,近期,我局将争取项目资金对全县老旧管网漏损严重的区域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扩大水厂供水能力和供水范围  

您提出的加强管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现作如下解释,根据《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供水工程应按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管护到位,作为小型供水工程运管单位的村委会应做好水费收缴、清洗消毒、管道巡查等基本管护工作,针对管理费用缺口,我局将视各供水工程管护、水费收缴等情况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适量维修养护经费,以保障供水工程的稳定运行,同时,所在地乡镇和村委会也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安排专人及时做好供水工程的水费收缴和日常管护等相关工作,以便实现农村饮水工程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县水利事业的发展。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台县水利局602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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