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01 合同工程开工通知
(池州九华[2023]开工 01 号)
合同名称:石台县剡溪河、小桐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
致:合肥高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现签发 石台县剡溪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工程开工通知。贵方在接到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尽快提交《合同工程开工申请表》。
该合同工程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04 月 10 日。
监 理 机 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2023年 04 月 日
今已收到合同工程开工通知。
承 包 人:
签 收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 份,由监理机构填写。承包人签收后,发包人 份、设代机构 份、监理机构 份、承包人 份。
JL02 合同工程开工批复
(池州九华[2023]合开工 01 号)
石台县剡溪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贵方 2023 年 04 月 09 日报送的 石台县剡溪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工程开工申请(高元建工[2023]合开工 01号)已经通过审核,同意贵方按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批复意见:工程各项开工准备充分,已具备开工条件,同意开工,确定此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04 月 10 日。
日 期:2023 年04月 09日
今已收到合同工程的开工批复。
项目经理:
CB14 合同工程开工申请表
(高元建工[2023]合开工01号)
合同名称:石台县剡溪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致: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石台县剡溪河、小桐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部
我方承担的 石台县剡溪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项目工程,已完成了各项准备工作,具备了开工条件,现申请开工,请贵方审批。
附件:
1、 合同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日 期:2023年4月 9 日
审批后另行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
监 理 机构:
合同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我单位承建的 石台县剡溪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工程项目。在接到合同工程开工通知后,我项目部即着手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即临时进场道路和营地的建设,现项目部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拟定于2023年 4 月 10 日申请开工,请批准。
合肥高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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