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交通强国”精神和“交通强国”试点省的要求,认识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的基调,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精神,围绕“交通+旅游”,积极谋划项目,强化对上争取,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工作水平。
一、强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推进石台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对上争取,做好跟踪对接,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牵头领导:吴永根,责任股室单位:局规划建设股、交通运输中心)
2.加快宣东高速项目前期工作,做好跟踪对接和协调服务工作,争取2024年开工建设。(牵头领导:董平,责任股室:局规划建设股)
3.继续推进 G530石台段升级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土地组卷报批工作,计划2023年第二季度开工建设,2023全年完成20%建设任务。(牵头领导:董平,责任股室:局规划建设股)
4.加快推进S473横洪路前期工作,力争2025年开工建设。(牵头领导:董平,责任股室:局规划建设股)
5.配合做好 S358青红路改建工程石台段项目建设,加强与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的对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时间表施工,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计划2023年完成建设任务的80% 。(牵头领导:汪东胜,责任股室:局规划建设股)
6.继续推进X210 仙牌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计划2024 年完工通车。(牵头领导:董平,责任单位:农村公路中心)
7.继续推进重兴至外重阳道路工程建设,计划2023年5月份完工。(牵头领导:戴方泽,责任单位:农村公路中心)
8.继续推进X210七里坞至仙寓山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力争2023年底完成主体工程。(牵头领导:吴爱东,责任单位:农村公路中心)
9.继续推进X523七棠路新改建路基工程建设,会同七都镇政府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计划2023年8月底完成建设任务。(牵头领导:汪东胜,责任单位:执法中队)
10.实施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100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边坡防护、防撞护栏安装等,计划2023年6月底全部完工。(牵头领导:董平,责任单位:农村公路中心)
11.实施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4座,计划2023年10月底全部完工。(牵头领导:董平,责任单位:农村公路中心)
12.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51.32公里,计划2023年底全部完工。(牵头领导:董平,责任单位:农村公路中心)
二、强力推进示范县创建
13.创成 “四好农村路” 全国示范县,2023年完成示范创建工作验收工作。(牵头领导:董平,责任单位:农村公路中心、交通运输中心)
14.争创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2023年完成材料上报工作。(牵头领导:吴永根,责任单位:交通运输中心)
三、强力推进行业治理工作
15.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力度,加强道路运输、农村公路路政和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持续开展治超常态化联合执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加快推进东片非现场执法科技治超项目建设,力争源头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路面超限超载率均在1%以下。(牵头领导:汪东胜,责任单位:执法中队)
16. 抓好行业安全生产、防汛等工作,实现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无事故。(牵头领导:吴永根,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
四、强力推进规上服务业培育
17. 积极培育规上服务业,加大对池州市创亿物流有限公司和安徽创立兴物流有限公司的政策扶持,确保池州市创亿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正式入规、安徽创立兴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正式入规。(牵头领导:吴永根,责任单位:交通运输中心)
五、强力推进意识形态等工作
18.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主动权,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牵头领导:纪金和、吴爱东,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局办公室)
19. 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党的建设水平。(牵头领导:纪金和、吴爱东,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
20.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廉政教育,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深化“三不”机制,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牵头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
21. 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优环境。(牵头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
22.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普法、精神文明建设、双拥、档案等工作。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普法、精神文明建设、双拥、档案等日常工作,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相关活动,年终做好总结。争取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普法、双拥、档案年度考核或检查中取得优秀等次,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