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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516Q/202305-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横渡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石”话“石”说】税收政策问答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09
废止日期:
【“石”话“石”说】税收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3-05-09 10:42 来源:横渡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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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将迎来
“石”话“石”说专栏




第二期

主题为:税费政策问答


增值税篇


一、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二、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3%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按照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政策咨询电话:0566-6028340(税政股)


个人所得税篇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解答: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申报时是否不涉及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专项扣除等扣除项?


解答:居民个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单独计税,如选择单独计税,税款计算中不涉及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等扣除项。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2号)


政策咨询电话:0566-6028340(税政股)


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篇


一、现在一般纳税人是否也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解答: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一般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后,在何地办理申报缴费?


解答:自2023年1月1日起,缴费人向林地所在地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2023年1月1日以前审核(批准)的相关用地申请,应于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缴纳的上述收入,收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划转以前和以后年度形成的欠缴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


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


三、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是多久?


解答:22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3年6月底,企业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文件依据:《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12号)


政策咨询电话:0566-6028341(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案例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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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案例


【案例】某员工2022年全年收入169012.00元,其中2022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32.00元,全年三险一金为27028.8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2000.00元,年金其他扣除3836.76元,计算该员工当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案例解析】


情况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当年工资薪金应纳税额={(169012-30032)-60000-27028.8-12000-3836.76}×10%-2520=1091.44(元)


12月份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30032÷12=2502.66(元),适用3%税率。


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应纳税额=30032×3%=900.96(元)


当年度该员工应纳税额=1091.44+900.96=1992.40(元)


情况二: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当年应纳税额=(169012.00-60000-27028.8-12000-3836.76)×10%-2520=4094.64(元)


由以上可以看出,该员工2022年取得收入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汇算会比并入综合所得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