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台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制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若干措施》主要依据2021年12月31日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的通知(池办发〔2021〕22号)修订而成。
二、起草过程
2021年12月31日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池办发〔2021〕22号)文件,经认真研究、调研论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局起草了《若干措施》,并于2023年1月3日-1月9日,征求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18个县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部门及8个乡镇修改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经县政府2023年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从健全知识产权严保护工作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优化知识产权快保护工作机制、营造知识产权同保护工作环境、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保障措施七方面内容制定二十七条具体实施措施,并制定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分工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便于推进落实。
主要有七方面内容二十七项具体措施。第一方面内容健全知识产权严保护工作体系,包括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突出重点领域保护、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五项具体措施;第二方面内容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包括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共治渠道、加强专业技术支撑三项具体措施;第三方面内容优化知识产权快保护工作机制,包括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建立知识产权快保护机制三项具体措施;第四方面内容营造知识产权同保护工作环境,包括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和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两项具体措施;第五方面内容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包括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实施商标品牌工程、实施版权提升工程、实施地理标志和植物新品种推进工程、实施知识产权运用工程和实施知识产权金融工程六项具体措施;第六方面内容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包括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两项具体措施;第七方面内容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突出人才建设、加强奖励激励、强化考核评价、强化宣传引导六项具体措施。
四、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不理解之处,可咨询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知识产权科(咨询电话:602801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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