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向东代表:
您在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林区道路投入力度的建议》已收悉,已组织专人进行调研,现将我局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林区道路是林业基本建设的一项内容。长期以来, 我局陆续投入公益林公共管护资金70余万元帮助和扶持村组修建林区道路。受资金总量限制,只能对部分村组给予有限的资金扶持。2022年,根据中央和省财政部门有关要求,不再提取公益林公共管护资金。
林区道路建设是林区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建设资金按照“谁受益谁投入”原则,可以采用农民出一点、村里垫一点、部门及乡镇补一点的办法,鼓励个人或企业自筹资金修建林区道路。村组集体所有的公益林森林生态补偿资金可以用于村组林区道路建设,我局也将对上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
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当结合林区生产实际,科学规划林区道路,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多样的林区道路网络。我局将积极做好服务,对符合用地规定的林区道路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做好林地要素保障,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石台县林业局
2023年3月30日
联系单位和电话:石台县林业局 602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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