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答: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的财政奖补,其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建立多元投入,共同推进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二、 开展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实践证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村民筹资筹劳的热情,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的主动性,引导农民出资出劳,促进乡村振兴建设;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运用民主议事的方式解决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不断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新机制,让农民切身感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公共财政带来的好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三、 开展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坚持什么原则?
答:总的要求是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民主建设,既让农民感受到公共财政的好处,又要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因此,要坚持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与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群众受益,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承受能力,各乡镇要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加强引导,重点支持农民积极性高,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村基础薄弱的村倾斜,提高项目绩效。三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的方案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如何申报?
答:1.支持范围
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的公益事业建设属于财政奖补范围,具体包括村内道路修建、村内美化亮化、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等,以及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绿化等投资投劳应由农民自己负责。
2.申报程序
按照“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一事一议”原则,由项目村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项目内容、工程概算、建设方案和筹资筹劳方案等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报经县农业局农民负担办公室和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呈报县政府审示后批复乡镇实施。
3.资金安排
按照筹资筹劳范围和限额标准规定,农民筹资年人均不超过15元,确需农民投工的,年筹劳均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县级根据当年上级下达我县的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和省级公益事业项目资金情况及项目建设计划等因素予以适当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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