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所、直属单位、机关科室:
现将《石台县市场监管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石台县市场监管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市监办〔2023〕 24号)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持续打造市场监管执法为民的“铁拳”品牌。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办一批民生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对违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护航“两个强国”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质量的综合执法助推石台县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二、主要任务
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发挥系统集成效应,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其中第一至十二项为市局“规定动作”,第十三、十四项为县局“自选动作”) :
(一)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
(二)假冒伪劣化肥 ;
(三)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 ;
(四)“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 ;
(五)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 ;
(六)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
(七)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八)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
(九)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不实报告;
(十)粽子、月饼等商品过度包装;
(十一)针对女性恶俗营销、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老年人非法会销;
(十二)知识产权领域商标恶意注册(含违法代理)、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犯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
(十三)饮用水生产企业生产销售违反食品安全法饮用水行为;
(十四)白酒小作坊生产销售不合格白酒行为。
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原则,参照本方案,结合我县产业分布、消费环境、群众诉求等实际情况确定案件查办重点,统筹“铁拳”行动与专项执法任务,确保“铁拳”精准发力,打出声威,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县局成立推进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食品局、特设局、办公室、法规科、企业监管科、市场规范科、广告知识产权科、质量认证科、消保委秘书处等直属单位、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相关科室明确专人参与工作,切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办案保障。拓宽线索摸排渠道,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和12315平台大数据动态分析,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多方汇集案件线索。围绕案件查办重点加强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抽检等行动,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县局相关科室对本领域案件查办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案件查办中重大问题,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对于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转交的案件线索,要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加大协调指导和跟踪督办力度,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确保件件有回音。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作,推进行刑衔接,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加强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研判,发挥各自优势,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
(三)完善长效机制。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激励作用,在查办相关违法案件中,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并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按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推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促使市场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
(四)创新宣传方式。坚持“打”“宣”结合,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展现市场监管形象,打造“铁拳”品牌。通过传统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多个渠道,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网络,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果。确定阶段宣传主题,围绕“3.15”“4.26”“12.4” 及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集中曝光典型案例,上下同频共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五)做好信息报送。请各办案机构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自4月开始,各办案机构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查办的典型案件(不少于1个,填写附件2、3),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需要县局协调办理的案件线索随时报送;4月2日、7月2日、9月27日前,分别报送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案件查办数据(填写附件4、5)。12月11日前,报送年度案件查办数据(填写附件4、5)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提出下年度重点案件查办建议至执法中队。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联系人:许蕾 联系电话:181****5147
邮箱:107**********.com
附件: 1. 石台县市场监管局推进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领导小组
2.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件报送目录
3.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4.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案件查办情况表
5.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表
附件1
石台县市场监管局推进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殷宝宁
副组长:沈四清、查雪红、陈世文、陈时友
成 员:任有文、吴益武、陈雅琴、吴兆华、凌 云、张先棋、陈志祥、杨 荭、陈忠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等工作。
附件2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典型案件报送目录
单位: 市场监管局 填报周期 : 月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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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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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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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值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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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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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移送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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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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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查处××(当事人)××(案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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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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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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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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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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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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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案件名称格式:××(单位)查处××(当事人)××(案由)案
2.案件类型:参照附件4
附件3
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填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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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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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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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办理中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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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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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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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企业名称
(人员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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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情况
(许可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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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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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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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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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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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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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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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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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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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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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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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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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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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以外涉案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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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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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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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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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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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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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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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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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
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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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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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理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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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另案处理☐约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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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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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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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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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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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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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报 ☐通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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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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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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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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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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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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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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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XX市场监管局查处+违法主体名称+违法行为+案
(案件名称)
XX年XX月XX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XX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XXXX.....的违法行为,作出XXXX的行政处罚。
XX年XX月XX日(发现违法行为日期),XX市(县、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来源),依法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检查情况)。经查,当事人......(调查经过、违法事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XXXX法》第X条第X款第X项的相关规定,XX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产生的效果和社会影响等)
案例报送要求:
1.罚没款数额不足万元,单位使用“元”;万元以上,使用“万元”,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国家名称、非涉案企业名称需隐去或使用“某”,
3.处罚信息严格对照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核对。
4.处罚时间和发现违法行为时间精确到具体日期。
5.数据、计量单位、网络用语、名词术语等应准确规范,法条适用准确。
6.字数控制在500-600字为宜。
附件4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重点案件查办情况表
单位: 市场监管局
填报周期:□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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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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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数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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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机关数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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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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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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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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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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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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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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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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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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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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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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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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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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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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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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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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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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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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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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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不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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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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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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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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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女性恶俗营销、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老年人非法会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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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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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领域商标恶意注册(含违法代理)、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犯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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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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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请按照格式:××(单位)查处××(当事人)××(案由)案,填写案件名称。
附件5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表
单位: 市场监管局
填报周期:□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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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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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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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映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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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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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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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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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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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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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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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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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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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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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案件深度宣传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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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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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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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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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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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其他形式宣传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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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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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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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其他形式宣传活动:线上平台/线下地点名称+简要宣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