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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为重点,进一步细化完善中央、省、市相关衔接政策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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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 钧
赵 农
孙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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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人社局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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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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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季度做好衔接资金计划安排,及时下达项目批复;研究制定稳岗就业、小额信贷等重点工作指导性计划;督促乡镇完成脱贫户(监测户)帮扶方案制定;研究制定《石台县2023年财政资金扶持到户农业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奖补办法》、《石台县2023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项目扶持奖补办法》。
2.二、三季度完成年度培训计划,加强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持续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二、三季度末资金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50%、75%),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每月至少进行1次信息比对。
3.四季度确保安排的项目全面完工,资金及时支出,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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